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8013
邮 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英克化工****公司引进先 进设备,生产特种油墨助剂、特种油 墨树脂等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 ****开发区协鑫中路8-2号 | 英克化工****公司 | **普****公司 | 本项目对现有生产车间、技术研发楼、工辅设施等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在技术研发****实验室。在淘汰现有酚醛树脂600t/a、水性苯丙乳液3600t/a产品的基础上,新增特种油墨助剂2000t/a、特种油墨树脂1400t/a、UV油墨树脂600t/a、水性UV数字喷墨100t/a及副产物硫酸钠(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待评估认定)100t/a,项目建成后不突破原有产能。 |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酸碱、蒸发装置清洗废水经“酸碱装置+蒸发装置”处理后回用于装置清洗,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塔强排水与全厂生活污水一同接管至**市****公司集中处理。 2、****环境局《关于****开发区化工园区相关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工作的通知》(太环发〔2024〕41号)文要求,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以新带老”,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深度治理工作。本项目增设1个排气筒(DA004),并依托原有DA001、DA002排气筒。废气污染物包括VOCs、颗粒物、碳酸二甲酯、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噪声监管,生产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及就近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副产物硫酸钠鉴于其出自母液废水,企业须按《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尽快开展环境风险定性评价,未完成定性评价前不能出厂,经鉴定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5、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行中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对环境治理设施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