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6年度穗岁康商业补充健**险采购项目):
| **** | **市**区八旗二马路40号 | 单价:1,097,600.00元 |
合同包1(****2026年度穗岁康商业补充健**险采购项目):
服务类(****)
| 1-1 | 人寿保险服务 | "穗岁康"商业补充健**险 | 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 | 按照合同约 定生效之日 起计算一年 | 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 |
陈玥(采购人代表)、戴周文 、叶芳
| 1 | ****2026年度穗岁康商业补充健**险采购项目 | 1.26246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2026年度穗岁康商业补充健**险采购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180.00元 | 180.00元 | 1 |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由于“穗岁康”保险是由****、中国人民****公司、中国**洋****公司****公司、中国******公司****公司4****公司共同承保,****保障局****公司签署的《**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险合同书》的相关约定:“由首席代理人(中国人寿)牵头开展“穗岁康”相关工作,根据投保信息负责出单工作,负责设立“穗岁康”专用账户、划拨保费、理赔支出等”,本项目由****提供保险服务,是符合**市**区的实际情况及“穗岁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于上列第(1)种情形。拟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实施该项目。
(二)由于“三、采购结果”中“中标(成交)金额”为本项目采购预算,且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编辑,本项目成交金额如下:
个人参保费用成交单价:人民币180元/人/年;
以户为单位参保费用成交单价:人民币180元/户/年;
(三)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名 称:****
地 址:**市**区芳村大道塞坝路3号侧座
联系方式:020-****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688-34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司女士
电 话:020-****168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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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