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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新区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6〕176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我中心决定于近期召开“高新区全体接种单位投票方式集体研究确定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和生产企业”工作会议,请进入2026年“**医保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且有供苗意向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在4月10日前将遴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书面交到********办公室,审查合格后作为备选疫苗,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疫苗供应商擅自到接种单位推广宣传、干扰正常遴选程序的,一经查实,2年内不得参与高新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和生产企业遴选。咨询投诉电话:0813-****25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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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