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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6
| 项目名称 | ****新增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市**区迎水道2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金柱 |
| 联系人 | 刘金柱 | 联系电话 | 139****400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8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2-1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增一台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手持 XRF 的散射辐射衰减极快,距设备表面 5cm 处剂量率≤2.5μSv/h(国标限值),距 1 米外基本接近环境本底辐射水平,X 射线作为电磁辐射,不会使检测样品 / 环境介质产生放射性,也不会造成放射性污染。设备有配备射线防护罩,使用人员有相应的防护服以及配备个人计量笔 | ||
| 承诺: 刘金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刘金柱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