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钢焦配套142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省**县****公司钢焦配套142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662****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省**县****公司钢焦配套142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现场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钢焦配套142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县城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再生水,职工生活****水利局****管理站岩溶地下水;核准项目取水总量为172.8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70.27万m3/a(含焦化166.47万m3/a、余热发电3.80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54万m3/a(含焦化2.45万m3/a、余热发电0.09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钢焦配套142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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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