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胶袋231吨、加样槽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26日至 2026年04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胶袋231吨、加样槽50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宁西街创业大道114号洁特生命C1栋3楼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选址**市**区宁西街创业大道114号洁特生命C1栋3楼,主要从事胶袋和加样槽的生产及销售,胶袋采用印刷、复合、固化熟化、分切、制袋、成品入库;加样槽采用片材加温、吸塑、冷却成型、修边、成品入库,预计年生产胶袋231吨、加样槽5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