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水稻钵苗育秧及机插秧示范项目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效益,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应,结合我县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县2026水稻钵苗育秧及机插秧示范项目承担主体。现将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实施水稻钵苗育秧可移栽**面积4000亩育秧服务,开展水稻钵苗机插秧示范点50亩。
(二)资金补助标准。按照“政府补助一部分、种植户自筹一部分”的方式,资金由财政资金补助和农户自筹两部分组成,水稻钵盘育秧每盘秧苗财政补助7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水稻机插秧示范点每亩财政补助520元。
(三)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一是在秧苗发放前对服务主体开展育秧数量和秧苗质量抽查验收,结合秧苗发放清册数量进行结算。二是机插秧质量达到技术要求后,按验收面积进行结算。
二、遴选对象
择优选择能够在本县内提供水稻钵苗育秧、机插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供销社社有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
三、参加遴选对象资格与条件
(一)须在**县辖区内进行集中育秧。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三)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水稻钵盘育秧、机插秧服务达1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六)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七)本项目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按照服务主体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方式,先由服务主体自愿报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向****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县2026年水稻钵苗育秧及机插秧服务主体申请表、承担水稻钵苗育秧和机插秧相关服务的业绩资料、营****经济**社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完税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标书代写
(二)组织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县2026年水稻钵苗育秧及机插秧服务主体。
(三)结果公示
遴****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入****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五、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
六、报名地址
********中心农机化推广****政府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政佳 联系电话:189****7505
附件:**县2026年水稻育秧及机插秧示范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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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