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固环审〔2026〕11号
**水利****公司:
你公司(****1525MA481C7E91)关于《史河张老埠乡宣政段除险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县政府信息公**台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公司按照《史河张老埠乡宣政段除险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承诺的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防洪安全、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承诺事项。若存在承诺不实、违规实施等情形,本批复自动失效,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县****执法大队负责生态环境监管。你单位需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产生的环保信访问题由你单位协调解决。
本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未开工建设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
****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