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1)调查地块:****扩建项目地块。
(2)地块面积:42532.15m2(合约63.8亩)。
(3)地块位置:****东侧。
(4)地块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A5)。
(5)调查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可知,本项目建设用地由原来的农用地变更为标准中建设项目分类中第一类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A5)”。因此本项目应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6)调查委托单位:****。
(7)调查实施单位:****公司。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结合现在和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项目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性活动。具体分析过程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
(2)现场踏勘:****医院、幼儿园、居住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内,地块内现状为运动场、感染科大楼、****垃圾站与医疗废物暂存点和空地,现场未发现管道、沟渠或渗坑,场地内现有建筑已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
(3)人员访谈:通过人员访谈,本地块土地原用途为农用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一类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未曾受到过污染,本地块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也无废气、工业废水排放,****垃圾站与医疗废物暂存点为建设单位配套建筑,因此也不存在其他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
(4)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东侧紧邻鸿锦垃圾中转站、地块西北侧90m****污水处理站、西北侧160m沙田加油站、地块东南侧420m**豫昌气站对调查地块环境质量无明显不良影响,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