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26年淤溪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审批
江苏-泰州-姜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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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26年淤溪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26-03-09 09:26

泰****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6年淤溪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本源****公司编制的《2026年淤溪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项目审批代码:2603-321204-04-01-792740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鲍老湖环湖路,全长1272米,道路宽度7.5米,路面为沥青砼路面;改造鲍老湖3号线,全长 991 米,道路宽度7.5米,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建设桥梁一座。主要填筑路基,摊铺沥青砼路面,同时建设涵洞、桥梁工程,配套沿线交通工程标线等交通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89.1万元,所需资金由镇财政解决,已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建设年限:12个月。

五、请你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该项目总投资低于1000万元,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相关招标事项严格按照区数据局的核准意见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责,做好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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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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