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2,4,5-三氯苯胺、2,5-二甲氧基苯胺及3,4-二甲氧基苯胺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4,5-三氯苯胺、2,5-二甲氧基苯胺及3,4-二甲氧基苯胺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投资6000万元改建原三氯车间、加氢车间东侧闲置装置,**4座仓库,年产2,4,5-三氯苯胺500吨、2,5-二甲氧基苯胺300吨、3,4-二甲氧基苯胺1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开发区(**)常元公路西侧; 联系人:候工,178****7933;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自强路118号;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刘工; 邮 箱:****@163.com; 联系电话:0311-****3190; 传 真:0311-****31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202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