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旺科技产业园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3日
标 题:****关于华旺科技产业园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灵审批投资〔2026〕17号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3日
****关于华旺科技产业园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6-03-23 14:40

华旺****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华旺科技产业园节能报告(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2024〕45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委托****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对项目提出以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华旺科技产业园(项目代码:****)节能报告。该项目位于**市**县十里电子信息产业园B2地块。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662.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134.97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产3000万只毛绒玩具,建设内容包括**毛绒玩具生产线、****中心、****基地、****中心、人才孵化器、观光工厂等,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环保、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二、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217.95/2863.11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年耗电量978.68万kWh,折标准煤1202.80/2847.96吨(当量值/等价值)。本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市“十五五”能源消费量增量控制指标比例为0.13%,对我市完成“十五五”节能工作目标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等国家标准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通过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以及建筑节材技术,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2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等标准,建立用能管理机构,健全用能管理制度;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四、请你公司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改革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

2026年3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