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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孙清平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孙清平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曹庄镇东侧海域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养殖方式为底播养殖和网箱养殖,养殖品种为贝类和海参。养殖区总用海面积为1455.1123公顷,其中底播养殖用海面积为1141.7835公顷,网箱养殖用海面积为313.3288公顷。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孙清平
联系地址:**省**市果园西路5-6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4****7666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口区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158****5359
电子邮箱:****@163.com
传真:0411-****34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孙清平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