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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改革局
萧发改投资〔2026〕88号
******建设中心:
报来要求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5〕507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该项目西起新康路,**通惠路,全长30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绿化、交通设施及智能化、路灯、电力等工程。
项目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中的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3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25米(机动车道)+0.5米(护栏)+3.5米(机动车道)+3.25米(机动车道)+3米(非机动车道)+2.5(人行道)=25米,双向4车道。
二、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3716万元(经概算审核:概〔2026〕021号),其中:前期费415万元,**工程费2850万元,其他费用274万元,不可预见费177万元。
三、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12.72亩。
四、资金来源
资金统筹解决。
五、海绵城市
根据《**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一主**》和《**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0]116号),该项目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2%、SS综合去除率85%、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69来管控。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接文后,做好建筑垃圾**化利用产品应用工作,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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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