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审批
内蒙古-阿拉善盟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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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3月2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6 14: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醇盐产品工艺改造和产能提升技改项目

阿****开发区

****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对现有叔丁醇钾、叔丁醇钠、甲醇钠、30%甲醇钠、甲醇钾、32%甲醇钾、乙醇钠、叔戊醇钠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并相应调整产品方案。调整后上述产品产能变化新增为32500吨/年产量,总生产能力达到68500吨/年,其中,新增15000吨/年20%液体乙醇钠产品生产线,1000吨/年叔戊醇钠产品不再生产,固体乙醇钠增加2000吨/年产量,固体甲醇钠增加1500吨/年产量,30%液体甲醇钠增加15000吨/年产量,32%液体甲醇钾增加5000吨/年产量,叔丁醇钠减少5000吨/年产量。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802车间、803车间、804装置生产线进行改造,并配套新增设备设施。辅助工程中现有罐区的1台200m330%甲醇钠储罐改为乙醇钠储罐,新增一套制氮机,其余公辅及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收集、噪声治理、地下水防渗、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措施。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28%。

报告书

**信中****公司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相关情况

该项目于2025年4月21日由阿****开发区****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802车间、803车间、804装置生产废气以及罐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32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表6及《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应限值要求,TVOC有组织排放需参照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需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控制措施,结合项目工艺特点,采取合理有效的废气无组织管控要求,车间、罐区各类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及挥发现象。厂区及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甲醇精馏塔废水、废气水洗装置排污水及设备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限值****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本次改扩建涉及的生产车间、罐区及管线等各类构筑物需确保采取有效防渗对策措施,并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相关要求,完善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根据有关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

4.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界各类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5. 《报告书》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改扩建后运营期产生的甲醇钾溶碱槽及接收罐沉渣、各车间生产线废料、废矿物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弃包装袋、废邻二甲苯包装桶、废电池、厂区级一级深冷冷凝液、废活性炭、污水站生化污泥、在线监测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分类、分区依托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的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车间级一级深冷冷凝液返回各生产线。运营过程中需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转移的相关管理要求,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要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本次改扩建后的全厂环境风险潜在因素,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局备案,****园区环境应急联动,应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事故状态时的应急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程度。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及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更新完善监测计划,规范设置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及电话

****环境局,0483-****278

邮政编码

750306

邮寄地址

****环境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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