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关于选聘**新智科创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的招募公告
******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创投”)现拟设立**新智科创产业基金(暂定名),并公开招募遴选符合相关资质与经验要求的基金管理机构。******公司作为招募主体单位,现委托****作为招募顾问咨询机构,对本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募,现欢迎有意向参加的潜在基金管理机构参加本次招募活动。
一、新投创投基本情况
新投创投以“政策性+市场化”方式运作,对符合**新区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采用直接投资方式或**基金方式予以支持,推动项目招商落地。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
新投创投将根植****,加强市区联动,不断优化决策机制,精准发力,深化基金与产业对接,以基金为助推器,积极吸引一批大项目、大平台落地生根,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把**新区打造成为**都市圈的核心区。
二、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
1.基金名称:**新智科创产业基金(暂定名)
2.基金注册地:**新区(**区)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规模: 本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5亿元,基金募集由新投创投和基金管理机构共同负责。
5.基金期限:7年(其中4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基金原则上应在到期后终止。因IPO、转让等特殊原因导致已投资项目无法退出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不超过2年。
6.投资方向:重点投向电子信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生物医疗、新能源、新材料等符合**市发展战略的**产业领域。
7.基金支付方式:按照项目实际投资进度缴付。
8.收益分配:
8.1分配顺序:先分配本金(含管理费),再分配门槛收益,最后分配超额收益
8.2门槛收益率为年化单利6%
8.3超额收益(投资收益-本金-管理费-门槛收益)按全体合伙人80%、普通合伙人20%分配。
9.返投比例:基金投资的项目需在**新区(**区)落地,同时基金整体返投比例不低于市、区国资实缴出资额的1.2倍(具体以合伙协议为准)。
三、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基金管理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公司资质
1.管理机构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相关登记备案资质,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2.****政府或国资资金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资及管理团队
管理机构具有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团队(各不少于1名)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资业绩
管理机构具备成功投资新一代电子信息或人工智能或高端制造项目相关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合规风控方面
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
(五)信誉情况
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管理机构最近三年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的投资行为,提供承诺函。
(六)返投要求
管理机构承诺基金投资的项目需在**新区(**区)落地,同时基金整体返投比例不低于市、区国资实缴出资额的1.2倍(具体以合伙协议为准),提供承诺函。
(七)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招募材料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招募手册材料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招募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27 至2026年 03 月 31 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 ****(办公地址:**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4层)以 记名方式 获取《公开招募手册》(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未报名购买《公开招募手册》的潜在基金管理机构,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募活动。
4.2有意参加招募也可以通过远程报名方式,于上述期限内向 **** 支付《公开招募手册》及有关资料费用并提交相关证照扫描件以获取《公开招募手册》。
4.3. 《公开招募手册》及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基金管理机构在购买《公开招募手册》之前对本项目的《公开招募手册》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五、递交招募意向材料
5.1. 《招募意向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4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2. 递交《招募意向材料》时,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核验。不符合要求的,招募主体单位将拒绝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招募意向材料》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招募主体单位不予接收。
六、招募保证金
6.1.招募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为递交《招募意向材料》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6.2.招募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万元人民币。
6.3.招募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基金管理机构****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下述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华林支行
银行账号:117 130 100 100 046 923
七、其他
1.无论最终是否被招募主体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基金管理机构,其所提供的《招募意向材料》均不退还。
2.本****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
3.本次招募活动结果无须向未成交的基金管理机构做出任何解释。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募手册。
八、发布招募公告媒介
发布招募公告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om)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发布招募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募主体单位:******公司
地 址:**新****广场8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91-****2529
招募顾问咨询机构:****
办公地址:**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4层
联系人:林榕、林都、林静、郭敏龄
电话:0591-****9706、****6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