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校服选用和着装管理办法(2026年3月修订)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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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选用和着装管理办法 (2026年3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6-03-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校服管理工作,提升校服品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厅 ****管理局****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规〔2024〕57号)、《****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杭教发展〔2025〕9号)、《****学校校服采购管理流程指引(试行)》(杭教发展〔2025〕8号)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校服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或其他规定时间和场所统一穿着的服装。

第三条 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

第二章 校服管理职责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学校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完善建章立制,健全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建档备案等工作机制,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穿着规范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条 学校学生处、****学校校服选用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学校校服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备案和监督。

第六条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两个自愿”原则:学校自愿开展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二)公开公**则:学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学生和家长对校服选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行政性垄断。

(三)集体决策原则:校服****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在确定选用(或变更)校服、确定校服采购工作****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四)适宜实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采购需求,确保安全、环保、舒适;合理控制价格,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强化校服育人功能,坚决抵制高端化、奢侈化倾向。

第三章 校服选用与款式管理

第七条 学校开展深入论证,****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第八条 学校****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等多方组成,原则上按照在校学生数1000人及以上由21人或以上组成;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

工委会全程参与和监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实行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策,相关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 学校通过工委会提出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布料(含面料、辅料等)、参考价格(或大致价格区间)、采购模式等选购需求,面向相关年级学生家长征询校服采购意见。

第十条 校服采购事项在征得相关年级三分之二及以上学****学校全权实施校服采购)后,由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 校服种类一般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确有需要的可增加制服。各类校服款式设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符合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传承学校文化,突出育人功能。

第十二条 校服种类、款式一经确定后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内的校服种类、款式不作变更。

第四章 校服采购管理

第十三条 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在起始年级(高一)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

严格控制校服选购种类、数量和价格。根据中心指导实行最高限价(按全种类、单套计),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校服采购套(件)数由学生家长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不得设置两套(件)及以上起订、成套购买等强制性条件。

第十四条 工委会根据《****学校校服采购模式操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在下列三****学校校服选用采购模式,确定校服供货企业,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一)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校服供货企业模式。

(二)自主评定确定校服供货企业模式。

(三)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校服供货企业模式。

第十五条 校服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规执行。

校服采购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定点”“定商标”采购校服,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入围条件限制供货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第十六条 工委会成员、校服采购工作人员及校级领导班子等相关人员与校服供货企业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并回避。

第十七条 采购结果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至少包含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校服种类款式、采购价格、质量要求、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信息。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大国家级平台交叉核验中标企业资质及经营情况,若发现供应商存在可疑问题,立即终止采购。

第十八条 合同除明确采购校服种类、布料要求、价格等基本要素外,应包含交货期限、质量检测、售后服务、特殊要求等服务约定,****学校无偿使用校服款式的权利。

****学校与相关方签订,****学校党委会审议,签订后及时向家长、社会公布。合同一年一签,在校服质量过关、服务到位,种类、布料、价格等基本要素不变的情况下,经校服选用组织议定,可续签一次。

第五章 校服安全与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 校服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羽绒服装》(GB/T14272-2021)等国家标准。在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要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标书代写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后,学校及时与校服供货企业对接校服设计、打样等工作。校服样衣一经确认,督促校服供货企业尽快完成布料采购,并将布料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取得合格报告后组织校服批量生产。

第二十一条 校服验收执行“明标识”制度。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小组,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检查验收,查验外观质量、质量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按照校服国标进行全项目检验,简称“一次送检”),做好验收记录。

质量标识包含企业信息、产品名称、号型规格等基本信息,以及材质成分、洗涤维护、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标识信息。

第二十二条 校服验收执行留样制度。学校在进行校服验收时随机抽取本批次各款式的校服1套(件),由学校、企业共同签字封存,封存时间不少于1年,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第二十三条 校服验收执行“双送检”制度,即在校服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学校重点落实“校检”。学校****学校****学校纪检干部监督下按校服种类各一套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简称“二次送检”),****学校承担。检验合格方能发放校服。

第六章 保障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 校服供货企业完善售后服务“48小时响应”机制,及时提供校服的调换、修补、零星购买等服务。增购校服的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学校将校服供货企业售后服务情况作为年度续签合同的重要考量指标。

第二十五条 校服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通过线上支付平台或线下指定方式直接支付给校服供货企业,学校不参与货款的支付和结算。****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校服费用减免制度,按程序确定需要减免校服费用的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名单,据实减免。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校服评价制度和对校服供货企业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征求校服意见和建议,监管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服管理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的公开场所、公开网络或规定媒体等公开途径,主动及时公开公示有关校服信息。

实施采购前,公开校服选用意见书、意见征求结果、工作方案、选用模式情况。

实施采购中,及时公示招标信息、校服采购结果和公布采购合同。

校服验收后,及时公布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等。

第二十九条 学校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校服管理投诉与反馈渠道,积极协调处理相关意见和纠纷。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服管理档案制度,将校服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备案制度。主动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两次报备,即在实施采购**行首次报备,备案内容包括校服选用意见书、意见征求结果、工作方案等资料;在校服验收后进行二次报备,备案内容包括不同选用模式所对应的采购资料、质检报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资料。备案完成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切实提高校名、校标等特定标志符号的知识产权意识。在校服合同中要明确双方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义务,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侵权或混淆等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部门举报。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服穿着管理制度。综合考虑气候、场合、教学活动要求等因素,并以适当方式征求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科学合理确定校服穿着要求,切实保证学生健康及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不得将校服穿着与师生日常考评简单挂钩。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发现校服质量问题,学校第一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及****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调查,同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汇报说明,必要时更换校服供货企业。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查实存在价高质差、商业贿赂、经营异常、失信、抽检不合格、送检不合格等情况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第三十七条 学校切实加强校服采购管理,禁止下列行为发生:

(一)未经报批擅自征订校服;

(二)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型服装平均价格;

(三)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征订校服;

(四)擅自扩大征订范围;

(五)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或班服;

****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

(七)收受供应商回扣、捐赠等;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策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防预警措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用采购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服管理中有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校服选用和着装管理办法》(2025版)同时废止。

附件1:****校服采购基本流程

附件2:****学校校服采购模式操作要求

****

2026年3月

附件1

****校服采购基本流程

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会议

决策是否选用校服

****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可以是非相关年级)充分沟通

公示决策意见

成立校服选用组织

(家长、学生占比80%以上)

公示校服选用组织信息

校服选用组织确认校服采购基本需求、采购模式、是否续签等

[基本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布料、参考价格(或大致价格区间)等]

公示基本需求、采购模式、是否续签等

基本需求、采购模式、是否续签等征求相关年级家长意见;****学校全权实施校服采购

(同意购买家长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公示家长意见书(含最终确定的基本需求、采购模式、是否续签等)、授权情况

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会议

根据基本需求、采购模式、是否续签和家长意见,决策校服选用工作方案;

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核

公示工作方案



如非续签(重新招标):

发布校服采购需求

(种类、款式、数量、材质、价格上限等)

公示采购需求

组织开展校服采购工作(模式三选一;如选模式一,****中心);

学校纪检部门、校服选用组织监督

公示招标信息、委托书

公示采购结果;

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合同;

签合同;合同备案、公示

公示校服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

验收、留样、学校送检;

公示质检合格报告;发放校服;

家长支付校服费用

公示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采购台账整理归档,1个月内备案;

落实校服售后服务

如续签:

学校发布校服采购需求

(种类、款式、数量、材质、价格)

公示采购需求

组织开展校服续签采购工作;

学校纪检部门、校服选用组织监督

公示续签采购结果;

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合同;

签合同;合同备案、公开

公示校服续签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

验收、留样、学校送检;

公示质检合格报告;发放校服;

家长支付校服费用

公示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采购台账整理归档,1个月内备案;

落实校服售后服务


附件2

****学校校服采购模式操作要求

一、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采取区域统一委托采购的,由学校委托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后勤服务机构组织采购,教育主管部门后勤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制定采购操作规范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采取自行委托采购的,由学校和采购代理机构(含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后勤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合同,采购文件经公平竞争审查和校服选用组织确认无误后,****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2.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时应选择有资质、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好的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政府招投标相关要求开展。

3.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招标(采购)谁审查”的原则,参照政府采购项目对校服采购方案进行自我审查。

4.采购评审人员需包含采购人代表、专家等,专家应从相关采购平台、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采取区域统一委托采购的采购人代表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后勤服务机构选派;采取自行委托采购的采购人代表由校服选用组织选派。应尽量选择具备一定招标(采购)业务熟悉度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学校、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采购评审人员抽取及选派应做到规范、保密、合理,留痕备查。

5.主辅料、配件(料)等原材料的质量检测结果、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因素作为评审的主要要素。

6.采购结果报校服选用组织确认。

二、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1.校服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政府采购网等专业采购平台、学校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众号、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2.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

3.报名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说明,由校服选用组织从中筛选出最优3家企业。

4.校服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学校的代表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5.校服选用组织制作、发放纸质或电子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为供货企业(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供货企业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三、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

1.校服选用组织公开征集校服款式。

2.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

3.校服选用组织选取合适比例的学生(低龄段学生 可由家长协同)、教师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当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2000****学校的代表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总人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4.校服选用组织制作、发放纸质或电子投票资料,组织评定组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得票最高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

5.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

6.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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