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启动教师公寓租赁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住房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品房、房改房、继承房等);
(三)福利房条件: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性住房(含集资建房、优惠购房等)。
二、优先保障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职工,予以优先保障:
****学校认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统一招聘入职且符合住房条件的新入职青年教师;
(二)经所在部门、****工会联合认定的特殊困难教职工。
三、申请程序
(一)材料提交:
1.《****大学教师公寓租赁申请表》原件(附件1);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及配偶在主**无房证明(由****登记中心出具的正式查询结果单,有效期30日内);
4.申请人及配偶亲笔签名的《未享受福利分房承诺书》(附件2);
5.“高层次引进人才”“当年度新招录青年教师”或“特殊困难教职工”的****学校引进人才批文、入职通知书、困难认定材料等)。
(二)资格审核:
1.****负责审查材料完整性;
2.组织部、人事处配合核实教职工身份、职称、引进人才类别等信息;
3. 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进行面谈核实。
(三)结果公示:
****学校研究认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申报要求
1.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房产变动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请各处室、二级学院及时传达通知精神,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联系方式与受理时间
咨询部门:****资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471-****310
办公地址:明德楼516室
受理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4月8日
附件:1.****大学教师公寓租赁申请表
2.未享受福利分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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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