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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佛子村红林路222号,法人代表为吕定军。****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要求,我局****公司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资格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并按要求落实整改,该公司已完成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符合松材线虫病疫木变性加工要求和标准,****公司为**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给予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公示时间:2026年3 月26日——2026年4月1日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763-****821
联系地址:**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办公大楼
附件:**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
****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工厂坐落地点 | 占地面积 | 法人代表 |
| 1 | **** | ****村委会佛子村红林路222号 | ****村委会佛子村红林路222号 | 16亩 | 吕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