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通知

审批
广东-茂名-电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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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通知
2026-03-26

一、事项名称

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方案》(粤建质〔2025〕263号)、《**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方案》(茂建质〔2026〕1号)等文件精神,****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各企业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二、服务事项

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的办理范围: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规划核实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

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三、服务对象

**、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满足各专项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即可申报竣工联合验收。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竣工联合验收的条件

1.建设工程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并符合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及验收规定,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评价及检测工作已完成。建设单位已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自验工作,对自验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合格。

2.各专业验收所需的竣工图纸已编制完成,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达到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条件。

3.各类测量测绘数据成果已完成,并与竣工图进行比对无误。

4.工程项目已按规划许可文件的要求全部完成,达到工程规划验收条件。

5.消防设施工程完成并经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规定的指标,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单位进行自验,对自验收和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已整改通过,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够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并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已按人防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完成人防工程建设(或易地建设),符合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二)办理分段竣工联合验收的条件

对办理了一张施工许可证(或一张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申请办理分段竣工联合验收。分期办理竣工联合验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1.验收的建筑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有关要求。

2.验收工程必须具备能够形成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3.有独立分隔的区域、出入通道和独立的设备系统。

4.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能够独立运行,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5.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通信设备设施(含光纤到户设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等)、室外排水设施、地下车库等需满足使用条件。

6.验收工程有相应的施工合同(独立的施工合同或在原施工合同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分段验收部分的合同约定内容)。

7.有相应的竣工图纸。

8.应具有独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涉及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划分时应保持人防工程完整性。

五、办理流程

****服务大厅窗口负责接件受理。按照申请事项,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分发给对应事项审批部门。各接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应即时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材料。各事项审批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现场联合踏勘、专家审查等工作,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各事项审批部门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批结果(电子证书或批文)反馈共享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申请人自行在“我的材料库”下载领取。

六、办理渠道

1.现场申请:****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1、2号窗口提出办理,办理地点:**市**区奥体大道129****委员会四号楼一楼,办公电话:0668-****932。

2.线上申请: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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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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