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610,传真:0558-****005
地址:****环境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省**市**县楚店镇,**县纪王场乡、江集镇、孙集镇、西潘楼镇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至**高速公路起点位于**县楚店镇西侧,自西北向东南经**县楚店镇,**县纪王场乡、孙集镇、江集镇、西潘楼镇,跨**潘楼镇青阜铁路,终点位于**县**侧。项目设置楚店枢纽互通接已建**至**高速公路和西潘楼枢纽互通接G36宁洛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26.7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主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7座、中桥7座,车行**1座;设楚店(枢纽)、纪王场出入口、西潘楼(枢纽兼落地)等互通立交3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中心1处、路政交警营房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8.5443亿元,环保投资为3569.3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地表水影响:施工期: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场地,不外排;施工场地和项目驻地内生活污水,采****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 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地绿化或道路冲洗,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期,跨河桥梁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桥墩采用围堰施工,围堰内泥浆废水经采用泥浆分离机回收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回用,剩余泥浆自然固化后就地填埋按原地类恢复。严格落实各项施工废水处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排水和建筑材料、泥浆钻渣等因跑冒滴漏泄露进入沿线水体。
运营期:养护工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的生活污水(合计18.56吨/天)近****设备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 2020)标准,全部回用于绿化或道路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远期预留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条件,具备条件后及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地下水影响:施工期:对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设计要求采取防渗防漏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
运营期:****收费站、管理中心等)房建区的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措施,对地下水质影响较小。
3.大气影响: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便道等出入口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物料堆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设置雾化喷淋降尘设施。
项目施工期设置2处施工站场,其中1#施工站场位于**县境内项目起点东侧2.6km处,使用原亳蒙高速二期路基02标拌合站,占地面积3.7053hm2,工业用地,主要用于项目驻地、桥梁预制、钢筋加工、1个水稳拌合站,1个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2#施工站场位于**县境内项目终点西侧约1.6公里,系租赁****木业厂区,占地面积6.5453hm2,工业用地,主要用于项目驻地、桥梁预制、钢筋加工、建设1个沥青拌合站、1个水稳拌合站,1个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沥青拌合站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敏感点。
水稳站、混凝土拌合站所有物料库房全封闭作业并设置除尘设施(雾炮机、喷淋装置等),投料口上方要安装布袋收尘除尘装置,石灰消解须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并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设钢筋加工大棚,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外排;沥青拌合站安装沥青烟净化装置(电捕焦油器 + 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废气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路面沥青混凝土铺装时选择安装有沥青烟净化装置的沥青摊铺机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机动车废气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辆运行管理等措施,不会对当地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加强道路绿化和路面保养,定期清扫,严禁尾气不达标车辆上路; 收费站、管理中心、路政交警营房等设施产生的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对当地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非经批准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施工场地设置噪声在线监测设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采取对沿线36个敏感目标沿路安装4m直立式声屏障(直立式+微弧顶),总长12.609km;对48处348户声环境目标设置隔声窗;加强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预留噪声污染防治费用等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有关规定要求(35米范围内的区域,执行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5.固废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桥梁钻孔泥浆经泥浆箱处理干化后,作为路基填方或生态绿化覆土,施工废渣严禁进入沿线水体。施工场地和施工站场作业时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隔油池内的油泥、废活性炭和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施工场地或施工站场内的危废暂存间,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生态影响: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施工期:路线设计采取尽量少占耕地方案,划定施工作业区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沿线的耕地;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大型临时工程选址应按照《报告书》相关要求布设,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周边道路,施工前对耕地等表土剥离,集中堆放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覆土复耕;加强水土保持与防护,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严防水土流失。
运营期: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道路中央分隔带及边坡防护绿化等,防止土壤侵蚀,美化道路景观,有效降低对植物、植被、景观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和破坏。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因交通事故泄漏。本项目跨越的水系无敏感水系,但是项目K10+180~K10+360临近利****水厂,****水厂1水源井一级保护区约25m。****水厂水质安全,严防环境风险隐患,项目****水厂1水源井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并安装防撞护栏,提高防撞等级,严格落实事故应急收集池以及沉淀池防渗措施;制定《**至**高速公路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物质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 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备案等
****环境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