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昆****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03-26 15:18 |
| 名 称: | ****环境局拟审批《****开发区茶高山连接绕城高速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开发区茶高山连接绕城高速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开发区茶高山连接绕城高速段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省昆****开发区出口****基地,地理位置起点坐标:东经102°49′16.442″,北纬24°57′2.909″;地理位置终点坐标:东经102°48′55.354″,北纬24°57′27.814″。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1)主线道路建设内容:项目主线道路起于云霞路与晨光路交叉口,起点桩号ZHU K0+000,顺接已建云霞路,向北延伸止于东绕城高速,止点桩号ZHU K0+997.02,主线道路长度为997.02m,红线宽度为30m,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2)5条匝道建设内容:①匝道主线SN长444.941m,红线宽17.5m,起于主线道路 K0+997.02处;②匝道NW,长165.056m,红线宽9m,起于匝道主线SN K0+444.941,止于东绕城高速;③匝道NE长169.209m,红线宽9m,起于匝道主线SN K0+449.941,止于东绕城高速;④匝道WS长318.416m,红线宽7.5m,起于主线道路 K0+997.02处,止于东绕城高速;⑤匝道SE长205.14m,红线宽7.5m,起于主线道路K0+997.02处,止于东绕城高速。匝道设计速度均为30km/h。(3)桥梁建设内容:①SN匝道桥:SN匝道桥位于SN匝道上,为跨越现有东绕城高速而修建, SN匝道桥桥梁起点桩号SN K0+131.44,桥梁止点桩号SN K0+378.54,桥梁总长247.1m。②茶高山中桥:项目道路主线K0+433附近以桥梁形式从南昆客专铁路官山隧道**上方与铁路呈50°5′33″斜交通过,茶高山中桥分左右两幅,左幅起点桩号K0+401.79,终点桩号K0+447.79,全长46m。右幅起点桩号K0+414.94,终点桩号K0+460.94,全长46.08m。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边坡防护、交通、照明、景观绿化等工程。
项目已于2021年5月开工,项目自开工以来,先后多次停工、开工,道路路基工程已基本完成,路面、桥梁及公辅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后续计划于2026年3月开工,预计于2027年9月竣工。
项目可研批复中总投资39178.08万元,扣除施工便道及晨光苑公园后总投资38278.08万元,环保投资130.9万元,占总投资的0.342%(扣除施工便道及晨光苑公园后总投资38278.08万元计算)。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已开工项目施工期影响分析
1.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生态环境:已开工项目主要对地表植被、区域内动物和场地水土流失有一定影响。采取的缓解措施为:①合理规划布局,无计划外占地,无不合理堆放。②对施工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发放宣传手册,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未经许可未在线路周围采挖各类地表**。③土石方临时堆放期间对其进行了覆盖防尘网,建设临时排水沟及围挡,严格控制堆场堆高。④工程建设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了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未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
(2)大气环境:已建项目主要完成了项目的挖填方工程,产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扬尘、燃油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为:①在靠近现有居民点锦绣园和建义家园一侧,已在施工场界南侧设置3m高的围挡、东侧设置高2.5m的围挡、在匝道NE、匝道NW临近东绕城高速附近设置了围挡;②设置了雾炮机4台,土方开挖施工期间使用;③设置洒水车1辆,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扬尘时洒水降尘;④施工车辆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地表水环境:已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和项目部生活污水。采取的治理措施为:①施工场地内修建了约500m的临时排水渠道收集雨水,汇聚至道路主线ZHU K0+165左侧(南绕城高速边)的沉砂池,容积为32m3,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再进行排放。②在道路主线起点ZHU K0+020处设置了车辆洗车沉砂池,容积为6m3,并配套1台电动手持洗车机;③施工现场设置4个储水罐,每个容积为12m3,用于现场降尘、施工用水等。
(4)噪声:开工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土石方开挖机械运行产生,挖掘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及道路起点段的锦绣园和建义家园的影响较为明显。采取的治理措施为:①在靠近现有居民点锦绣园和建义家园一侧,已在施工场界南侧设置3m高的围挡、东侧设置高2.5m的围挡。②选用低噪设备。
(5)固体废弃物:表土运至老山箐弃土消纳场由弃土场管理方单独堆放,后期用于弃土场绿化用土,一般土石方运至老山箐弃土消纳场堆放。
2. 环保遗漏问题
项目在施工期已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破坏、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有了一定的治理效果。但已开工项目还存在一定的环保遗留问题,具体如下:①项目在开工期间,未开展过施工期环境监理及监测。②项目区停工时间较长,导致地面裸露时间长,对周边生态环境和景观产生不利影响。③项目已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不能完全满足现行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11月22****政府令第167号公布),出现扬尘扰民,收到过周边居民投诉。④项目目前设置的沉砂池均位于道路起点段,但本项目为线性工程,根据道路纵坡,以ZHU K0+890为分水岭,目前设置的沉砂池仅能收集ZHU K0+890以南产生的雨季地表径流ZHU K0+890以北产生的雨季地表径未能收集。⑤项目部生活废水经一体化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浇灌,处置方式不满足要求。⑥项目在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存在夜间施工情况,引起多起噪声扰民纠纷事件。从业主处了解,项目开工期间一直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 已有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①从项目的施工进度来看,道路主线的挖填方施工已完成,后续仅匝道处剩余少量挖填方施工,项目在后续开工时,应着重考虑施工期的噪声和扬尘对周边关心点的影响,尽量在夜间不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3日至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对周边关心点进行公示,尽可能减小施工作业对周边关心点的不利影响。②为了有效减小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项目应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11月22****政府令第167号公布)要求完善后续开工的扬尘治理措施。③项目后续开工应增设沉砂池收集 ZHU K0+890以北产生的雨季地表径流。④项目部生活废水经一体化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应有妥善的去向。⑤后续开工建设过程中,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及监测工作。
(二)后续开工的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 生态环境:后续开工建设不再会对用地范围内的动植物产生影响。后续开工建设的主要生态影响是场地的水土流失影响。具体防治措施为:(1)对施工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发放宣传手册,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过程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未经许可不得在线路周围采挖各类地表**。(2)严格落实设计方案提出的配套绿化工程内容。(3)在堆放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污染及风险的产生,土石方临时堆放期间需对其进行覆盖防尘网,建设临时排水沟及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堆场堆高,防止塌方事件发生,堆场由专人值守,禁止无关人员靠近。(4)工程建设应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
(二)废气:本项目后续施工的空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场地扬尘、车辆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汽车尾气等。具体防治措施为:(1)项目施工现场应符合《**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11月22****政府令第167号公布)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a.将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b.监督施工单位制定专项防尘抑尘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督促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c.对未开工或者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或者简易绿化;超过3个月仍未开工或者恢复建设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第十条:a.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防治监管责任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b.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应当采取除泥、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后方可驶出工地;c.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封闭管理,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高度应当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并及时维护;线性工程施工应当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作业,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d.施工现场的围挡、工地内主要道路、房屋建筑楼层应当设置喷淋抑尘设施,配备满足防尘抑尘要求的洒水车、雾炮机等其他喷淋设备,按照要求实施洒水或者喷淋等措施,对施工作业点扬尘产尘重点源头实施动态管控,实现施工全过程防尘抑尘;e.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保证路面平整坚实;f.对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场所、脚手架外侧,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对其他非作业面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及时清运并进行**化处理,严禁高处抛洒;g.建(构)筑物拆除、土石方作业、切割、铣刨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湿法作业;h.施工现场应当依法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因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现场配备防尘抑尘装置;i.安排保洁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洁,保持场地洁净;第十一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应当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作业,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整平压实,减少土石方裸露时间和渣土留存时间;b.各类管线敷设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尽快恢复路面或者景观,不得裸露土地。第十四条: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石方、灰浆等散装或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渗漏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第十五条:鼓励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实时监测、实时上传,做好使用、维护工作。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轻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2)及时检修和保养施工机械设备,防止非正常工况排放。 (3)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及沥青,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三)废水:后续开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和项目部废水。具体防治措施为:(1)施工废水经洗车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雨天会产生地表径流,道路施工应控制材料进出,减少现场物料存储量,并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将地表径流排入沉砂池内进行处理,沉淀后优先回用,回用不完的上清液再排放。为了有效收集项目沿线施工期在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项目应在ZHU K0+890至道路后段的位置增设地表径流沉砂池。(3)项目部废水经一体化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暂存于化粪池内,定期委托****清掏并清运至******公司处理。
(四)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具体防治措施为:(1)噪声源控制措施:①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后续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②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电锯、电锤、移动式发电机及打桩机;电锯、移动式发****加工厂,电锤及打桩机主要用于桥梁工程,距离关心点较远,且高噪声设备与关心点之间有山体作为声屏障阻挡施工噪声的传播,已合理布置施工机械。③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④施工期间在敏感点锦绣园和建义家园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严禁超速行驶影响居民安全和生活。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①施工区域与现有居民点锦绣园和建义家园之间已在施工场界南侧设置3m高的围挡,作为声屏障阻挡施工噪声的传播,东侧已设置高2.5m的隔声屏,可以满足昼间施工区域附近敏感点噪声达标。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项目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管理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②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利用地物地貌作为隔声屏障,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3)管理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②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控制汽车鸣笛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并采用有效措施对厂址施工噪声进行控制后,会将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③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锦绣园和建义家园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④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管部门联网,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⑤严格遵守《**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第72号令)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a.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c.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 2.5 米高的围挡,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夜间”指夜间 22:00至次日凌晨 6:00)。d.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e.中考、高考前七日内和中考、高考期间的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文教科研区、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中考、高考期间,考点周围500m范围内,禁止所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五)固体废物:后续开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具体防治措施为:①****人民政府第58号令《**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拆迁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5个工作日以上向所在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有关批准文件、处置文件、建筑垃圾产生量和性质等内容。第十九条: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实行联单制度,运输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装载要求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同时取得处置场所是核销凭证。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和装修费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拆迁单位承担。建筑垃圾排放与运输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临时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②按照《****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 号)的相关规定:第七条:建设施工工地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取得规划、施工手续或相关批准文件;b.施工工地周边按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有关标准设置围墙或围挡。第八条:建筑垃圾处置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建设业主单位应当承当建设工程中建筑垃圾的**化处理费用和建筑垃圾的运输费用。建设业主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并与承运企业签订《承运协议》后付费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建筑垃圾运输费用由建设业主单位向承运企业直接支付。第十条:工程建设期间,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指派2-3名工地监督员进驻工地现场。派驻的工地监督员专项负责工地保洁、降尘措施落实情况,并在建筑垃圾运输期间,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进出场监督工作。对未携带《**市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承运建筑垃圾;未经冲洗、车容不整、专用号牌不清、密闭不严、未使用尾门保险钩的车辆一律不得驶离工地。工地监督员派驻期间的费用由建设业主单位承担,费用标准参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业主方按派驻人员驻勤期,一次性交由工地监督员派驻单位管理发放。第二十条:凡在**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取得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核发的《**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③按照《**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具体规定为: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具体措施,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过程中有较大变更的,施工单位应当重新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就地利用处置的措施和目标,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时间、处置场所和位置、污染防治措施和目标以及责任人等内容。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当进行分类收集与存放,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二)落实施工路段及施工便道防尘措施,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三)加强物料堆存管理,确定专门的堆放点分类堆放,随产随清,暂存或者计划回填的建筑垃圾以及裸露地面应当采取固化、湿化、苫盖等措施集中堆放,不得超高堆放,防止污染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施工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围挡,进行封闭施工;(二)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在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三)对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以及台账管理等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并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分类的建筑垃圾混合。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依法备案或者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应当根据不同的物料特性优先进行利用,就近就地分类处理:(一)工程渣土可用于土方平衡、矿山修复、路基回填或者砖瓦制品生产等;(二)工程垃圾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墙体材料、道路材料等产品;(三)工程泥浆在施工现场经脱水处理后,可参照工程渣土进行利用,脱水处理产生的尾水应当净化处理后排放;(四)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宜按金属、木材、塑料、其他等类别分类回收,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墙体材料、道路材料等产品。确实无法利用的,应当依法依规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堆填或者填埋处置。④项目后续开工建设拟产生的3.0万m3土石方委托******公司按要求清运至**睿俊****公司负****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进行处置。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乱堆乱放。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生态环境: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主要为随着交通环境改变、道路两侧规划开发活动的深入,导致项目周边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随之带来的生态格局变化。具体的缓减措施为:①****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②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③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二)声环境: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防治措施为:(1)噪声源控制措施:①加强交通管理,在敏感点设置禁鸣标志,全线设置限速标志,行驶车速不超过设计车速,并设置限高标志,禁止超高车辆行驶,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②加强对道路的管理,路面勤加养护,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③路面设计可采用低噪声沥青路面、低噪声水泥路面或其他可降低交通噪声辐射的结构、材料和工艺。(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①加强绿化,在道路两旁及其它声源附近,种植高大树木,利用植物的减噪作用降低噪声水平。②绿化林带宜采用乔灌草复层种植结构,保证有良好的郁闭度。(3)管理措施:①加强运营期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受噪声干扰影响的状况,根据监测结果适时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②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③在本项目建成后,在公路邻近区域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应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文件,考虑周边环境特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以使室内声环境质量符合规范要求。(4)其他:①由于噪声预测模式是在统计情况下建立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与交通量预测、车速分布、车型比例、敏感点距离等均有很**联,因此,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预测误差不可避免。建设单位应预留环保资金,在道路营运期进行跟踪监测,对本项目建设导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隔声屏或隔声窗等有效的工程措施。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之后开始进行环评、建设和规划的敏感点,由开发商或者建设单位根据相关噪声管理要求自行采取安装隔声窗等减缓噪声影响的措施。
(三)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机动汽车尾气,道路沿线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具体缓解措施为:(1)道路两侧绿化带采取乔、灌、草 结合的方式予以绿化,绿化植被使汽车尾气的影响进一步得以减轻。(2)环保、交通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定期检测,限制尾气 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3)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4)汽车行驶使路面积尘扬起,产生二次扬尘污染。应由环卫人员负责对路面灰尘进行清扫,保持路面的整洁,同时通过限速、维护良好路况等减少扬尘的产生。
(四)水环境:本项目建成后,自身不产生废水,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对周围水体水质的影响。具体防治措施为:①雨天产生的路面径流经沿路敷设的雨水管道收集后经马料河转输后排入滇池。②加强营运期道路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
(五)固体废弃物处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运行期道路清扫垃圾、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管网污泥,具体防治措施为:①运行期道路清扫垃圾、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雨水管网污泥委托有关部门定期清掏。
(六)事故风险: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具体防治措施为:①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上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②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漏、散装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③如运送剧****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规定实施运输。④雨水天气路滑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交通管理部门应通过限速等手段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严禁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的车辆在暴雨天气上路行驶。⑤应对上路车辆设置限速标志,减少事故发生概率。⑥为减少路面夜问发生事故的概率,应在各环境敏感点设置照明、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谨慎驾驶”的警示牌和限速牌。⑦****管理部门和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各有关部门组成道路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领导和组织应急防治队伍,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及应急计划的制定。⑧建设单位应单独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分局备案。
(七)其他措施:(1)项目从用地周边规划情况考虑,今后不铺设污水管网,但考虑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议项目增加污水管网的铺设,预留接入口。(2)项目应按照《****公司路外****办公室关于茶高山连接绕城高速段道路工程上跨南昆客专铁路隧道施工图设计审核报告及相应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中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报铁路有关部门核备后开展下阶段工作,确保项目的建****公司****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3)项目在后续建设过程中,若实际建设内容与本环评所评内容不一致发生变化,应另行上报。
四、 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3096
通信地址:昆****基地云湾路25号9楼
邮编:6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