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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6
| 项目名称 | 铅****基地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镇**卫浴产业园以南,622县道以北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4216.4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朱宏波 |
| 联系人 | 陈志明 | 联系电话 | 158****04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25185.7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3-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8 屠宰及肉类加工项中其他肉类加工。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0417.42平方米(约30.63亩),拟建设年屠宰生猪56万头、肉牛6.6万头、肉羊8.0万头、活禽85****屠宰场1座,项目总建筑面积34216.44平方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物流车间、1#待宰、屠宰车间、2#待宰、屠宰车间、配电房、机修间、隔离间、无害化处理间、工作间、急宰间、卫生间、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屋顶光伏发电、消毒间、检疫室、值班室、检验室、水泵房、沼气发电工程、应急池、围墙、大门、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停车场硬化工程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对于扬尘污染采取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对道路及堆场进行洒水等有效手段;基坑土方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土方采取遮盖措施;对于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只要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可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情况下产生的废气排放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需在各施工场地修建生产废水隔油地、沉淀地,用于处理施工场地废水和砼搅拌系统、砂石料系统冲洗、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 在施工生活区和工程管理区,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洗涤污水一起进入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附近水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尽可能用于回填,不适宜回填的则要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所统一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对于施工人员及项目运营后职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混凝土搅拌、预制构件制作等),****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2)尽量选用低噪声装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3)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4)车辆噪声:施工期间合理安排工期,避开敏感时间节点。运营期间对车辆进行限速,并加强区内绿化等措施,可将车流噪声降低至最小。 | ||
| 承诺:**** 朱宏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宏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