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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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9年度**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15:43:09

1.招标条件

2026-2029年度**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维保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省**市。

2.2项目背景:

**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路窝站,沿老徐萧公路-三环西路-淮海西路-大马路-****车站-淮**路**段-三环东路-**路-**路,止于高铁**东站,总体呈“东-西”走向。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km,共设车站18座,其中地下站17座,高架站1座。**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台子河站,途径二环北路-彭城广场-****大学-淮海纪念园-七里沟-市政府,止于新区东站。全长约24km,共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线。**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下淀站,线路途经**路-**路-淮塔东路-**南路-**路-长江路-**路-银山路,****创业园站。全长约18km,共设车站16座,全部为地下站。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合同估算价:457万元。

2.5招标范围:

**地铁1、2、3号线一期工程54个车站,共计114套安检设备维保服务,含全部通道式X射线安检机、手持金属探测器、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炸药探测器和其它各类反恐防暴辅助设备及器材的维保服务,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6服务期限:

1号线维保期限为3年,开始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并完成进场开工报审手续为准。

2号线维保期限为2年6个月,2号线开始时间暂定为2026年12月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并完成进场开工报审手续为准。

3号线维保期限为3年,开始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并完成进场开工报审手续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法规、规范、标准及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种类及范围须含生产、销售和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3.3投标人近3年(2023年3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国内公共交通项目(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等安检系统设备的维保业绩(单笔合同中通道式X射线检测设备数量不少于10台)】,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或X射线检测设备数量,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至少有1项国内公共交通项目(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等安检系统设备的维保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5投标人拟报的维保备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防爆球、防爆毯、手持式金属探******部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如不按要求缴纳,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方缴纳)。

开户行:****银行****公司彭园支行(或****联合社)

户 名:****

账 号:320********100****3980

4.3其他要求:

4.3.1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延迟到账的时间问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4.3.2投标人电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企业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3.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3.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4.3.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6日**时间上午9:00至2026年4月3日**时间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3室。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标段,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告知代理机构采取快递方式邮寄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不能到现场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qq.com邮箱,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需体现联系方式、邮箱);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3)营业执照(副本);

(4)招标文件费汇款截图(备注项目编号)。

5.3账号信息

开户行:****银行****公司彭园支行(或****联合社)

户 名:****

账 号:320********100****398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地铁大厦7****中心701-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6.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a.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b.****公司网站(https://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徐萧路88号

联系人:李鹏

电 话:0516-****01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6室

联系人:郑小璞

电 话:0516-****3336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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