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6
年生产200t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生产200t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31-****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生产200t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 |
| 建设地址 | ****开发区横店产业园(C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年生产200t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项目总投资108万元,****开发区横店产业园(C区),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406.42m2,扩建项目占地6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的建设;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扩建成后可年产200t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为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无需动土开挖,施工期已结束,无遗留环境问题。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投料、出料时挥发的NMHC厂区内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排放限值,厂界苯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4排放限值,厂界NMHC、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投料、出料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NMHC、甲苯、乙苯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1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经济开发区横店产业园C****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设备噪声经厂区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厂界四周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项目正常运营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袋式除尘器收尘灰、一般非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废滤网、过滤渣、废活性炭、废消泡剂桶、废分散剂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