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高竹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高滩路中段、新庭路、新成路、成渝**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段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川渝高竹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高滩路中段、新庭路、新成路、成渝**经济圈川渝高竹新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段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补遗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 更改前 |
更改后 |
| 一、报价方式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计费基数均为暂估15000万元(取土建、市政项目计费基数暂估),按照《****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文件计算基本费用,在基本费用基础上按折扣比例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折扣比例不予调整,无论工期是否顺延,或者工程量增减,竞选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费用。 根据《****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3〕428号文中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序号3“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和序号6“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以土建、市政工程计取费用并结合中标单位的实际中选折扣比例进行结算,其中序号3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的计费基数为预算审定的清单工程造价预算金额(如有财评,按财评审定金额计算出的服务费用),序号6的“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计费基数为第三方审核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结算清单工程造价结算金额。 投标报价计算基数:暂定**费15000万元。 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费用=按暂定**费计算出的服务费用=38.25万元。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按暂定**费计算出的服务费用=122万元。 预估咨询费用合计为160.25万元。其中,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费用预估为38.25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预估为122万元。 本次招标折扣比例最高限价:折扣比例最高限价为70%,暂定总价限价为:(38.25+122)*70%=122.18万元,各竞选人的投标报价(折扣比例)和暂定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暂定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费用以渝价〔2013〕428 号文计算的基本费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以渝价〔2013〕428 号文计算的基本费用)×中选折扣比例。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暂按**费15000万元为基数,以渝价〔2013〕428 号文计算。 |
一、报价方式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计费基数均为暂估15000万元(取土建、市政项目计费基数暂估),按照《****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文件计算基本费用,在基本费用基础上按折扣比例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折扣比例不予调整,无论工期是否顺延,或者工程量增减,竞选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费用。 根据《****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3〕428号文中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序号3“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和序号6“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以土建、市政工程计取费用并结合中标单位的实际中选折扣比例进行结算,其中序号3的“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的计费基数为预算审定的清单工程造价预算金额(如有财评,按财评审定金额计算出的服务费用),序号6的“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计费基数为第三方审核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结算清单工程造价结算金额。 投标报价计算基数:暂定**费15000万元。 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费用=按暂定**费计算出的服务费用=38.25万元。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按暂定**费计算出的服务费用=122万元。 预估咨询费用合计为160.25万元。其中,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费用预估为38.25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预估为122万元。 本次招标折扣比例最高限价:折扣比例最高限价为70%,暂定总价限价为:(38.25+122)*70%=112.175万元,各竞选人的投标报价(折扣比例)和暂定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暂定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费用以渝价〔2013〕428 号文计算的基本费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以渝价〔2013〕428 号文计算的基本费用)×中选折扣比例。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暂按**费15000万元为基数,以渝价〔2013〕428 号文计算。 |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3月30日11时00分其他不作调整。加急标书代写
注:本次发布的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