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5年园林零星维修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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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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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服务中心)2025年园林零星维修履约验收公告

撰写单位: ****(锦****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6

****(锦****服务中心)2025年园林零星维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锦****服务中心)2025年园林零星维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锦****服务中心)2025年园林零星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锦****服务中心)

地 址: **省**市**区**路五段1号

联系方式: 187****4444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区**路三段30号

联系方式: 151****11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集团管辖的城市绿地中各类建筑、小品、设备、设施及其他零星维修(如:辅助用房、亭、廊、围墙、健身设备、电力系统、照明系统、广播和监控系统、园椅、垃圾桶、告示牌、园路广场等);对垃圾桶、告示牌、健身设备等进行更换、新增。最终的维修范围和内容以采购人实际指定的维修范围和内容为准。

履约要求: ★一、服务要求 1. 服务形式:成交方根据采购人下达的维修通知,制定维修方案及预算,采购人对维修方案及预算进行审核,采购人同意后,成交方根据维修内容提供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等服务。 2. 成交方接到采购人下达的维修通知后,3小时内内组织人员查看现场,2天内完成维修方案及预算的编制,采购人将对维修方案及预算进行审核,采购人同意后,成交方按照规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完成维修工作。 3. 采购人要求紧急抢修时,成交方必须随叫随到,提供24小时服务。 4. 采购人如须成交方响应,成交方须于1小时内响应,于3小时内赶到项目所在地,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5. 质保期内,成交方接到采购人保修通知后,成交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项目24小时内,紧急排危3小时内)响应并现场组织施工 6. 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禁止使用劣质材料,维修后如存在质量(效果)不合格(不达要求)等情况的,必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合格标准。 8. 成交方必须快速回应并处置12345平台、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反映的问题以及落实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9. 成交方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者,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成交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成交方在履约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成交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10. 成交方自行协调施工程序,务必保证采购人单位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11. 成交方必须以照片形式清晰拍摄出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的情况并上报采购人,照片应有时间水印。 12. 成交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采购人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时,必须及时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

履约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工作量金额累计达到招标预算金额之日止。

履约地点: **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旭、张枫、秦磊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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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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