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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转发〈****办公厅关于〈矿产**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函〔2025〕5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4〕120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沂****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新天,电话:0539-****063
附件:沂****公司孟母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