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重点支持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粮油糖作物生产的机耕、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一喷多促”、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减损等关键薄弱环节。项目坚持服务小农户为主(原则上经营规模面积不超过60亩)。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社、家庭农场、****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
(二)基本条件
1. 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及其他基础条件;
3. 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4. 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
5. 农机设备安装有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考虑。
6. 凡纳入“黑名单”的服务主体,五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三、服务内容与补助方式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糖作物生产的单环节或多环节服务,鼓励参与撂荒地复垦复种、冬闲田利用等服务。补助方式按照“先服务后补助”原则执行。
四、申请材料
有意参与的服务主体请提交以下材料:
1.《**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2.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机械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情况;
5. 近两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6. 其他相关资质或荣誉材料。
五、遴选程序
1. 服务主体提交申请材料;
2.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与遴选;
3.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并备案。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3月27日
地点:****经管股(1栋201室)
联系人:**鑫 蒋滔
联系电话:****639
七、其他事项
1. 服务主体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严禁转包、分包、套取补助等行为;
2.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为准。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1.《**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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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