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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申请对高铁时代城三街区4#楼进行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按照******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实施高品质住宅的若干规划措施〉的通知》(渝规资改委发〔2025〕5号),高铁时代城三街区4#楼属于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手续的建设项目,该项目调整情形适用于该文件相关要求。规划设计方案具体调整如下详见附图。
4#楼首层由原开敞式架空层,局部位置调整为封闭式架空层,新增外墙玻璃立面及室内隔墙。
本次调整不涉及面积及相关指标变化。
经审查,调整方案符合规划条件,满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为推行行政政务公开,促进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如您认为系该方案调整利害关系人,请持相关证明文件于2026年4月8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意见反馈至****。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85****2787
公示时间:3月26日—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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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