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台水许准[2026]29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大江镇潭江(辰港河段)清淤工程 | ||||
| 审批类别 | 行政许可 | ||||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市大江镇潭江(辰港河段)清淤工程有关活动(临时占用)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设计方案 本工程位于潭江右岸,址山河与潭江交汇处上游约1km处。疏浚面积10947.7m2,外水域河底标高为-4m,连接水域边坡按1:7进行疏浚,疏浚边线距离堤岸前沿线约16m,疏浚工程量34336.98m3。根据勘察成果,疏浚物的成分为淤泥和淤泥质土。具体疏浚范围坐标见附件。 二、施工机械 (一)本工程采用1艘绞吸式挖泥船(船舶识别号:****817****)进行疏浚施工,通过挖泥船**压离心泵将泥浆吸入吸泥管,经全封闭管道输送至堆土场,再辅以斗容量1m3陆上挖掘机协助堆放。 (二)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船舶不能安装清洗、分离设备 设施,并需安装定位软件,记录实时工作位置及行动轨迹,行动轨迹需可回看。项目开工前,施工机械需提交我局、****政府备案。 三、疏浚物处置方案 (一)堆放场位于址山河与潭江交汇处上游约1km****砂场建设用地范围内,占地面积15870平方米(含外围排水沟)。堆土场利用原来的鱼塘土堤进行培厚加高,形成一个封闭的储土塘(外围设排水沟),储土塘分为A、B、C 三个区并用沙包拦挡分隔,先储满C区,然后B 区,最后是A区,在A区末端设置1个排水出口,通过砖砌沉砂池沉淀后再排入林冲河。 (二)堆放场现已堆积砂土料,清淤工程施工前,你公司需把占用堆土场的砂土料清除,恢复原貌。堆土结束后需用彩条布对堆土场进行苫盖,避免水土流失。堆土场的控制坐标见附件。 (三)清****市政府审批,****政府批复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你单位不得擅自处置。 四、施工管理及监管要求 (一)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个月,原则上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具体施工时间可结合实际情况而定,施工时间为每日8时至18时,其余时段禁止进行施工作业。 (二)清淤进场前,你单位需在作业区两岸明显位置竖立公示牌,对清淤作业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业范围、施工期限及作业工具、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和当地群众的监督。 (三)清淤施工期间,你单位应组织对清淤所在河段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置,并向我局报告。 (四)你单位要加强清淤过程、疏浚物堆土作业情况的管理,在洗砂场进出场通道及堆放场安装视频监控。监控视频数据需专盘保管,工程完工时封盘****政府收存备案。若实际设置的监控点位有变,需上报我局备案。 (五)疏浚物应严格按处置方案堆放至堆土场,不得将疏浚物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期间应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期废弃物、堆放物、生活污水排放等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 完工后要对清淤作业面和堆放场进行清理,并及时组织验收。 (六)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疏浚物有变,应立即抽样检测,并报我局。 五、其他要求 (一)工程开工前,你单位须将施工方案和现场管理方案报我局备案。完工后要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复测,作为验收依据,施工环节严禁超范围、超量采挖。 (二)你单位务必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发现涉嫌超许可范围作业或偷运清淤物料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 (三)要保持堤防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工程实施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四)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公司负责解决。(五)涉及工程实施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清淤范围、规 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 (六)工程项目涉及其他事项的,请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0781MAA4BT0J3M | |||||
| 法人代表姓名 | 李伟龙 | ||||
| 许可决**期 | 2026年3月24日 | ||||
| 许可截止期 | |||||
| 许可机关 | ****水利局 | ||||
| 地方编码 | 440781 |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