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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滨**滨北街道杜受田故居附近养殖坑塘,占地面积约4412亩。**200MW****电站、升压站、送出线路等配套设施,拟采用“上光下渔,渔光互补”的建设方式,总投资约10亿元。
2、项目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调查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动植物等生态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并编制专业报告,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6年4月6日前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以及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的项目符合有关生态环境政策,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乙方在开展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时,应符合《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项目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3、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完成服务内容并取得部门支持性意见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50%,项目建设全部手续办理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款项在项目验收完成后1年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选取方式:项目采取自主谈判方式。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业务人员。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如有异议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