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滨**滨北街道杜受田故居附近养殖坑塘,占地面积约4412亩。**200MW****电站、升压站、送出线路等配套设施,拟采用“上光下渔,渔光互补”的建设方式,总投资约10亿元。
2、项目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方根据甲方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包含但不限于详细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环境状况,分析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侵蚀量、破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及其影响程度。
(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乙方根据甲方需要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项目及配套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区域的暴雨特性、洪水成因、洪水总量和洪峰流量等,研究河道历史变迁规律和近期冲淤变化,分析其发展趋势,判断项目建设是否会影响河势稳定,评估项目建设和运行是否会对附近的堤防、护岸、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3)乙方在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后,应于2026年4月6日前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取得防洪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以及针对项目选址坐标出具的项目符合《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有关要求,不对水利设施造成影响,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文件。
(4)乙方在开展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时,应符合《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项目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3、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完成服务内容并取得部门支持性意见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50%,项目建设全部手续办理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款项在项目验收完成后1年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选取方式:项目采取自主谈判方式。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如有异议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