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重庆高新区至荣昌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安溪1号大桥临时钢支撑)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
重庆-重庆-永川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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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69776/2026-00025 发文字号: 永水许可〔2026〕12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3-23 发布日期: 2026-03-26
标题: ****水利局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1号大桥临时钢支撑)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水许可〔2026〕12号

****水利局

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1号大桥临时钢支撑)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渝高速改扩建TJ0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根据你单位关于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1号大桥临时钢支撑)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我局组织专家对《G85银昆高速、G93成渝地区环线高速**高新区至**区(川渝界)段改扩建工程(小**1号大桥临时钢支撑)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河工程位于**区胜利路街道茶山竹海街道交界处,涉及河道为小**,同意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一)钢支撑设计

涉河建筑物主要为小**1号大桥的施工临时钢支撑。临时钢支撑体系主要由φ528mm×8mm的钢管通过槽钢[14a连接而成的立体钢支撑;钢支撑共设置4组,每组8根钢管柱,共32根。

拟建工程对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报告》已明确项目与河道名录中的其他河道再无其他交叉。

(二)拆除方案

1、拆除时段

本工程临时钢便桥修建时间为2026年3月下旬-2026年4月上旬,使用时间为2026年4月-2026年6月,拆除时间为2026年6月底。

2、施工顺序及方法

在完成使用寿命后,对钢支撑进行拆除工作。拆除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拆除时,在钢支撑周围20m设置警示线,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钢支撑的拆除工作同钢支撑的搭设工作顺序基本相反,振动锤用平板车转运到钢支撑端头,安装振动锤到钢管桩顶,待振动锤液压钳夹紧钢管桩后,启动振动锤,钢管桩周边土质在振动力作用下开始液化,土质对钢管桩的摩阻力将大大减少,此时履带吊可缓慢将振动锤及钢管桩往上提动,逐渐将整跟钢管桩拔除,拔桩力必须逐渐增加,不可突然增大。并利用平板车通过钢支撑转运到岸上。存放时注意桩身的稳定性,防止钢管桩的滑移和滚动。钢管桩起拔根据本工程地质、桩基类型情况及工期要求,同类拔桩工程成熟施工经验拟采用《振动沉管→拔桩处理法》施工。

施工工艺流程为:

确定桩位→设备就位→振动沉管→拔除钢管桩→废弃桩集中处理回收。

(1) 确定桩头位置:确定需要拔除的桩位。

(2) 设备就位:将75t履带吊车及振动锤安排就位。

(3) 振动沉管→拔桩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即可进行振动拔桩作业,振动锤用平板车转运到钢支撑端头,安装振动锤到钢管桩顶,待振动锤液压钳夹紧钢管桩后,启动振动锤,钢管桩周边土质在振动力作用下开始液化,土质对钢管桩的摩阻力将大大减少,此时履带吊可缓慢将振动锤及钢管桩往上提动,逐渐将整跟钢管桩拔除,拔桩力必须逐渐增加,不可突然增大。

(4) 由于振动锤功率较大和起拔高度大,加上75t履带式吊机自重较大,对现场实行实时管控,以保证施工安全性。

三、原则同意工程规划符合性的分析。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相关河道护岸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指挥部和区水利局备案。****水利局,由区水利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区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2:涉河工程主要特征参数表

****水利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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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涉河工程主要特征参数及坐标表

第一部分特征参数表

涉河项目

特征参数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临时钢支撑

数量

4

每组8根

直径

m

0.528

共32根

钢支撑顶部高程

m

300.5-301

设计防洪标准

10年一遇

10%设计洪水水位

m

286.32

设计断面洪水流量

m3/s

624

临时占用河道岸线长度

m

120

两岸

临时占用河道岸线面积

m2

1492

两岸

第二部分控制坐标表

项目

建筑物控制坐标编号

X

Y

备注

临时钢支撑

Q1

****194.762

514145.609

Q2

****189.462

514145.589

Q3

****184.159

514146.870

Q4

****178.859

514146.857

Q5

****194.360

514178.125

Q6

****189.061

514178.003

Q7

****183.743

514178.709

Q8

****178.444

514178.594

Q9

****158.788

514149.904

Q10

****153.489

514149.746

Q11

****148.193

514149.586

Q12

****142.895

514149.431

Q3

****157.481

514182.595

Q14

****152.187

514182.325

Q15

****146.892

514182.056

Q16

****141.596

51418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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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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