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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6日,我局对******年产2200万平方米导流网/复合网、1500万平方米隔离膜以及100万平方米抽气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环报告表〔2026〕07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4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31-****3886
电子邮箱:****@163.com / jyqhbj@jn.****.cn
通讯地址:**区**街29****中心
邮编:251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年产2200万平方米导流网/复合网、1500万平方米隔离膜以及100万平方米抽气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报告表〔2026〕07号(1).pdf |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