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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镜洋镇齐云村旅游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镜政〔2026〕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镜洋镇齐云村旅游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镜洋镇齐云村。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镜洋镇齐云村旅游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司南大门至福****公司)被冲刷挖空的路基、坍塌的路面进行恢复重建,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长212.878米,路基宽度8米~9米,在路侧设置衡重式挡土墙进行防护,对沿线现状河道进行清淤清障。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4.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万元,基本预备费2.6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由市文旅局补助30万元外,剩余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改革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