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泰安职业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官渡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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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26 16:03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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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审批《********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6 16:03
****环境局拟审批《********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日新路719号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公司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 141.87m2,总建筑面积 230.1m2,建成后主要从事职业卫生相关检验检测服务,年检验样本数为30400个样品,不涉及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61%。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时清扫、洒水降尘;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间和化粪池处理后,最终进入**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固废分类收集,能够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交由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回收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置 2 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1)有组织废气。

①有机实验废气:项目实验过程中涉及乙醇、苯乙烯等有机试剂的使用,实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甲醇、苯乙烯。项目在2台气相色谱仪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有机前处理室设置1个通风橱,用于收集气相室废气和有机前处理室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不满足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

②无机实验废气:项目实验过程中涉及到酸碱等无机试剂的使用,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氨。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废气,项目取样、消解等操作均在通风橱内完成,无机实验废气收集后经一套SDG****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不满足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氨、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有效收集的实验废气和样品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甲醇、苯乙烯、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氨和颗粒物。实验室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经自然扩散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置1台2.5m3/h的酸碱中和设备用于实验废水酸碱中和。项目第3次非重金属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同办公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等废水一起经现有的一个15m3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

项目第1、2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液及第3次重金属检测实验器皿清洗废液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采取风机设减振垫,风管设软连接,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房屋隔声,风机采用隔音棉遮挡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一般废弃包装材料分类处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外售;纯水机废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送检样品废料根据其属性进行处置,若属于危废,按照危废的要求进行管理,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一间2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废液,第1、2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液及第3次重金属检测实验器皿清洗废液,报废化学试剂,含有或者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的包装物、容器,废气吸附活性炭,SDG废吸附剂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进行。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及试剂使用,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环境局**分局

Email:****@126.com

电话/传真:0871-****7598(**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讯地址:**市**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6****中心4605办公室

邮编:650500

********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报批稿)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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