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的******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工作的指引》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任本案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列入《2024-2025****法院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存案数不超过5件,无五年以上积案,两年以上积案不超过1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按要求填写《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附件2)、《选任管理人申报表》(附件3),并与申报材料一起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交本院,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中,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法院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清算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清算组参与审结的破产案件情况(此处仅指申报机构直接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如系申报机构成员参与破产案件管理人、清算组的,应单独另附表说明),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3.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破产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内容;
4.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及证明材料;
5.截至本公告之日,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清算组已办结和正在承办的破产、强清案件数量及进程;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清算组情形的声明;
7.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次破产清算案件竞争管理人的报酬方案;
8.指定本案管理人后在破产企业所在地设立常驻办公场所、派驻常驻机构及管理人员的书面承诺。
申报机构需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依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标注页码,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应备注申报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式十份(同时提供电子PDF文件用U盘储存一份密封装袋),报名截止日前前往本院现场递交。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的申报。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还。上述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涉及申报条件审查和评分依据,申报机构须完整提交。
申报机构应当确保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并形成承诺书一并提交,如经核查发现申报机构存在违法或申报资料存在虚假等情形,申报机构将被取消本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省高院进行处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下午17时30分(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申报资料)。标书代写
四、选任流程
申报时间截止后,本院将按照申报条件,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在本院进行现场竞演,****委员会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定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紫菱路1806****法院4楼司法技术室
联系电话:0736-****042、073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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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