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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3-2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新****社区老**线19公里道班处。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智深****公司。
建设内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主要包括1套搅拌主机楼,配套相应的物料输送带、粉料筒仓、配料区、原料仓库、办公区等公辅设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为了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期应做到如下措施: 施工场地非雨天定时洒水,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布置临时围挡、围墙等设施以减少粉尘扩散;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材料、临时土方堆场进行遮盖并设置防护措施,加强临时土方的洒水降尘工作,防止大量扬尘产生。 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在项目范围内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卸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 经采取以上措施及经大气扩散稀释,对距离项目区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厂区地面硬化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混凝土养护排水、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及施工人员少量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消失。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和搬运至规定的指定地点,严禁倾倒入附近内河水体。包装废弃物应统一收集后,可以回****回收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放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堆弃,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且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严格按照项目用地红线划定施工边界,不得越界施工;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林木;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项目在原道路道班用地上建设,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采取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间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原料卸料粉尘
原料卸料在原料仓库堆场内进行,项目原料仓库设置为半封闭式(三面设置彩钢瓦围挡,顶部设置彩钢瓦顶棚),同时原料仓库顶部设置洒水管道洒水降尘。经处理后,厂界粉尘排放预计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的要求,即≤0.5mg/m3。
(2)原料仓库堆场扬尘
项目原料仓库为全封闭式(三面设置彩钢瓦围挡,顶部设置彩钢瓦顶棚)并在顶部设置喷淋系统抑制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程度的降低粉尘的产生量。经处理后,厂界粉尘排放预计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的要求,即≤0.5mg/m3。
(3)筒仓顶呼吸孔粉尘
项目共配备4个粉料筒仓(2个水泥筒仓、2个矿粉筒仓),项目筒仓设置有脉冲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排放大气中,共设置有4根排气筒,各水泥筒仓粉尘排放浓度约5.225mg/m3;各矿粉筒仓粉尘排放浓度5.224mg/m3。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20mg/m3的要求。
(4)搅拌站粉尘
项目搅拌主机楼全封闭处理并设有脉冲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搅拌楼门窗等逸散,呈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厂界粉尘排放预计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的要求,即≤0.5mg/m3。
(5)输送、计量、投料粉尘
项目砂石料输送系统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储料仓下方(即落料至输送皮带处)设有洒水降尘装置,输送皮带设置为封闭式,经处理后,输送、计量、投料粉尘排放量很小。经处理后,厂界粉尘排放预计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的要求,即≤0.5mg/m3。
(6)场内运输道路扬尘
项目厂区地面硬化,并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砂石料洒水加湿、防尘网覆盖运输,经采取洒水降尘后粉尘排放量很小。经处理后,厂界粉尘排放预计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的要求,即≤0.5mg/m3。
(7)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护理后的油烟通过油烟专用管道排放,排放口高于屋顶。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60%,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砼运输车辆外部及槽罐清洗废水、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砼运输车辆外部及槽罐清洗废水、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采取“沉淀、砂石分离机及板框压滤机压滤”工艺进行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混凝土搅拌机、皮带输送机、螺旋杆空压机、螺旋输送机、水泵、混凝土运输车、配料机,其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东、西、南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北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废机油、废机油桶需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设备维护检修会产生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的,全过程可豁免,纳入生活垃圾处置。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直接送回筒仓内,作为项目生产原料继续使用;搅拌机、罐车清理产生的废渣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沉淀池泥渣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检验产生的混凝土凝固块作为低标号混凝土的生产原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处置点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清掏、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在采取原料仓半密闭、皮带封闭运输,搅拌楼布袋除尘等粉尘治理措施后,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古树保护方案执行,严格执行《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800号)相关要求。对其影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