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2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答疑文件、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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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2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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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提问1:招标文件P260“11.9承包人投标价中已充分考虑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导致违约金或索赔的风险,实施过程中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疑问: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违约,承包人享有提出索赔的权利。建议修改本条表述。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招标文件P262-263“12.3. 7赶工补偿费的计量 ⑷ 赶工费用。 特别注意:发包人有权在不增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要求承包人提前3个月完成竣工。” 疑问:发包人单方压缩承包人工期且不进行任何费用补偿,对我方极不公平,建议删除本条款,在签订的赶工协议中协商确定赶工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3:招标文件P263“12.4 工程款支付 承包人认可并接受发包人在不同情形下可对单笔工程款(或材料款) 自主选择支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形式及ABS 、保理、商业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支付形式。 采用非现金支付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及相关金融机构履行开户、签署协议、委托支付款项等义务。” 疑问:若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我方存在一定的收款风险。另外,合同应明确发包人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额度上限,以及明确非现金支付产生的贴息、手续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建议删除“商业承兑汇票”这一支付手段,以降低承兑风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4:招标文件P264“7、专用合同条款 12.4.1.2进度款 每次发包人在收到造价咨询人出具的进度审核报告并经甲方审批通过后向承包人支付本次工程款,支付的工程款须扣除前期已付的民工工资。” 疑问:有关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在合同中不明确,进度款抵扣民工工资的约定也不明确,建议明确约定民工工资支付事宜。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9:民工工资支付协议及承诺书。

提问5: 招标文件P265“8、专用合同条款 12.4.1.7 如本项目于发包人出具结算初审意见后 3 年内仍未进行审计,则经发包人确认后,根据发包人初审的结算金额支付剩余结算金额。” 疑问:为加快结算周期,推进审计,建议删除本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6:招标文件P265“专用合同条款 12.4.1.8待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集中交房之日起2年)” 招标文件P214“专用合同条款 1.1.4.4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是指承包人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 自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计算。” 疑问:两处有关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点的约定不一致,建议依照专用合同条款1.1.4.4条进行修改。

回复:按照“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集中交房之日起2年”执行。

提问7:结构:地下室基础平面布置图:“15,基坑回填应采用压实性较好的级配砂卵石,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各单体基础平面布置及配筋图中:“17.基础施工完毕后,地下室外墙填土应采用弱透水性士进行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每层厚度≤250mm,且压实系数≥0.94.并严格按照现行验收规范执行。”地下室外墙回填材料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采用素土进行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每层厚度≤250mm, 且压实系数≥0.94,并严格按照现行验收规范执行。

提问8:电力迁改工程中“1、迁改方案: 本工程需拆除10kV花信二线、10kV花望线41#杆至42#杆之间的10kV架空绝缘线路JKLYJ-10/240路径45m,并拆除10kV花信二线、10kV花望线42#杆”,经现场考察,西源大道侧41#杆之前其余高压架空绝缘线路是否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因该部分架空线路距离红线较近,该部分高压线路施工过程中保护措施是否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回复:西源大道侧36-41# 杆高压架空线路迁改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42号杆已迁改),施工图详附件8。该部分高压线路迁改施工过程中保护措施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内,不单计。

提问9:地下室建筑平面布置图中车库未设置有组织排水沟,因本工程地下室面积较大,是否增加沿车库外墙位置排水浅沟进行有组织排水

回复:不增加。

提问9:郫温综合开发项目2#地块总包管理要求中“5.示范区范围内不得设置塔吊、施工电梯”,示范区最大宽度超过100m,若不设置塔吊,无法满足垂直运输要求,可否进行调整

回复:****示范区内,塔****示范区。

提问10:工程量清单中有支护内容,但图纸未提供支护图纸,能否补充提供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图纸和技术文件02》。

提问11:未见地勘报告,能否补充提供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图纸和技术文件02》。

提问12:招标文件 P262 页专用合同条款 12.3.7 条约定“发包人有权在不增 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要求承包人提前 3 个月完成竣工”。 该条款约定不合理,建议提前竣工时间缩短为1个月或者给予提前竣工补偿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13:招标文件 P264 页专用合同条款 12.4.1.1 条约定“合同生效后,在承包人提交合格支付资料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未明确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在多长时间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 建议明确合同生效后预付款期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4:招标文件 P274 页专用合同条款 16.2.2.6 条约定“节点工期延期违约 金按每天 2 万元计算;总工期延误 30 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 延误除外),违约金按每天 5 万元计算;总工期延误在 30 天以上(非 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违约金按每天 10 万元计算”。 此处违约金约定较高,本着双方****的原则,能否降低处罚金额,阶段工期延误违约金建议为 0.5 万元,总工期违约金 30 天内改为 2 万元,30 天以上改为 5万元。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15:招标清单中挖土石方清单项描述中未体现连砂石,招标文件 P222页专用合同条款3.1条第(4)款约定“承包人应严****政府对砂石采挖及渣土倒运的规定,负责办理项目连砂石收储、土方外运相关手续。施工范围内按照设计图范围及设计标高实施土石方开挖”。连砂石挖运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回复:连砂石挖运工程量不包含在清单工程量中,项目特征已明确,****政府补贴。

提问16: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3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不适用(自行招标)是否可以理解无招标代理服务费。

回复:本项目无需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提问17: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专业工程暂估价:****06420.79元、暂列金额:****7859.57元。而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第六: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费用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为****76521.18元(其中:不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5983.28元,不含税规费****847.42元,不含税暂列金额****7859.57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7768.01元,甲供材暂估价****9511.35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47768.01元与招标文件数据不一致且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甲供材暂估价未说明是否含税

回复: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额****47768.01元,甲供材暂估价含税金额****9511.35元。

提问18:若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甲供材暂估价后期施工过程总价超过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甲供材暂估价,是否动用暂列金金额

回复:暂列金额是发包人为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材料风险等预留的资金,由发包人掌握并使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甲供材暂估价不能动用本合同的暂列金。

提问19:专业工程由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签订三方协议。且承包人同意专业暂估工程款项的支付由发包人代承包人向专业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委托付款函(附件12)和专业分包合同约定执行,请问农民工资保证金、发票、工伤保险费用等是否由专业分包自行办理承担。请补充三方协议模板

回复:农民工资保证金、发票、工伤保险费用等具体约定请重点查阅合同附件9、附件12。

提问20:进度款支付条款: 12.4.1.2进度款 ①第一次支付(若有):若发包人确定本项目分批次销售,合同范围内首批次销售楼栋施 工达到预售条件的层数,首批样板间完成装修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且首批次工程达到申报预 售证的条件后,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已完产值的80%,并扣回第一次预付款。首批次销售楼 栋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 ②第二次支付:合同范围内所有楼栋施工达到预售条件的层数,样板间完成装修并经发包 人验收合格(若有),且工程达到申报预售证的条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和含 税暂估价)的30%; ③第三次支付:合同范围内建筑主体结构全部封顶,支付至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和含 税暂估价)的40%; ④第四次支付:全部建筑外立面装饰(包括分包单位施工的外立面装饰)完成,全部建筑 外架拆除时,支付至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和含税暂估价)的65%; ⑤第五次支付: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发包人支付至本工程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和含税 暂估价)的 80%。 ⑥第六次支付:本项目整体一户一验细部检查及公区检查结果之“整改类问题之一般类问 题”整改销项率达到 95%及以上,“整改类问题之重大类问题”整改销项率达到 100%后,发包 人支付至本工程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和含税暂估价)的 83%。 ⑦第七次支付:项目集中交付期起 30 个日历天内的交房报修问题“整改类问题户数完成 率达到 95%及以上(按户统计,以发包人签字为准),发包人支付至本工程合同价(扣除含税 暂列金和含税暂估价)的 88%。 是否能明确第一次支付是否存在暂列金是否为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进行统一支付

回复:1号楼、9号楼、10号楼和11号楼为首批次销售楼栋,第一次支付存在,最终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暂列金支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0.8.2。

提问21:招标文件P267“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经发包人、物业管理单位(也可能为发包人书面指定的其他部门)签字认可后,工程移交完成。否则视为承包人移交日期即完工日期延迟,承包人承担合同工期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50 万元的违约金。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 疑问:鉴于原条款将移交主体扩大至发包人书面指定的其他部门,承包人难以控制移交进度,同时50万元竣工验收违约金过高且未区分责任原因,而发包人违约接收却无任何违约责任,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建议修改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经发包人签字认可后,工程移交完成。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移交延迟的,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整改后仍不合格,发包人可另行约定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7天内完成接收,每延误一天,按0.2万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2:招标文件P273“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无条件进行整改外,应按以下条款支付违约赔偿,违约金承包人按合同“12.4.6条违约金(罚款)的支付”约定办法支付。 疑问:建议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无条件进行整改外,应按以下条款支付违约赔偿,违约金承包人按合同“12.4.6条违约金(罚款)的支付”约定办法支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3:招标文件P273“16.2.2.6进度违约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进度计划,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节点工期延期违约金按每天2万元计算;总工期延误30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违约金按每天5万元计算;总工期延误在30天以上(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外),违约金按每天10万元计算。若本项目涉及须按期交付第三方的,发包人逾期交付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疑问:建议增加: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3%。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4:招标文件P243“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评定及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令签发后45-60日内,报送安全文明施工费评分表一次,以后每季度末月20日-25日之间报送评分表一次,过程评分将作为最终评分的依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核定的分数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测定。” 疑问:该条仅约**全文明施工费的报送和测定流程,未约定该笔费用的支付流程,****政府颁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明确约**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流程和期限。

回复:详招标文件合同附件8。

提问25:招标文件P260“11.8承包人投标价中已充分考虑不可抗力发生时合同约定须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的风险,实施过程中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疑问:不可抗力发生时,工期应予以顺延,本条“实施过程中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过于绝对,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费用索赔事宜。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6:招标文件P282“10、专用合同条款 16.2.2.24 其他未尽事宜,****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如上述条款****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制度有不一致的,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条款处理,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招标文件P286“专用合同条款 22.16 合同未尽事宜,****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制度执行,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疑问:合同条款应当优先于发包人单方制定的制度,“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条款处理”对我方不公平合理,且剥夺承包人的异议权,明显有悖公**则。建议删除本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7:招标文件P285“专用合同条款 21.4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市场需要或因非发包人原****政府有关部门原因等导致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出现实质性变更,或导致工程不再进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向承包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招标文件P285“专用合同条款 21.5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合同解除时,承包人除负责承担发包人的所有损失赔偿,还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疑问:本合同解约罚则重,承包人面临双重处罚风险,建议删除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的约定。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8:本合同针对发包人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约定较少,双方违约责任不对等。建议增加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29:合同条款疑问 1、招标文件P220“2.4.3 提供基础资料 工程开工前7日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的数据、资料。……采用有效的施工措施来避免损害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疑问:建议修改为:“2.4.3 提供基础资料 工程开工前7日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的数据、资料。……采用有效的施工措施来避免损害事件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害事件,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30:合同条款疑问 2、招标文件P220“2.4.4若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费用及利润的索赔。” 疑问:鉴于提供施工条件是发包人的基本合同义务,建议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顺延工期,双方协商确认相关损失。”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31:合同条款疑问 3、招标文件P228“除本合同中暂估价项目(户内批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及发包人另行确定的专业承包工程外,承包人不得非法将工程分包给第三人。如有非法分包发生,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须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 疑问:违约金比例过高。建议修改为:“除本合同中暂估价项目(户内批量装修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及发包人另行确定的专业承包工程外,承包人不得非法将工程分包给第三人。如有非法分包发生,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须承担合同价3%的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32:合同条款疑问4、招标文件P228“……同时,承包人需根据自身的管理经验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总承包服务内容,总承包服务费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承包人也不得向甲分包或甲供材单位收取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专业暂估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但为便于后期施工管理,承包人自行向专业暂估工程中标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具体费用标准:精装专业工程按精装专业合同结算金额(不含甲供材)的3%;其他专业工程按其他专业合同结算金额的1.5%。” 疑问:鉴于原条款将管理责任转嫁给承包人却不支付费用,且向分包单位收费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费用包死无法应对服务内容变化、计取范围不全,建议修改为:“……发包人按以下标准向承包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精装专业工程按精装专业合同结算金额(不含甲供材)的3%计取;其他专业工程按其他专业合同结算金额的1.5%计取;甲供材设备按甲供材设备采购金额的1%计取。以上费用已****服务所需的一切工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作调整。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服务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如服务周期**超过3个月、新增甲分包单位等),双方应就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确认。承包人不得向甲分包或甲供材单位另行收取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3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提到投标是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等是否为中标后提供。例如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技术要求中提到:“投标产品内如有进口产品,则必须提供对应产****海关报关单证明文件,且能够显示进口产品数量具备一定规模,能够与投标品牌年销售额数量匹配。”

回复:中标后提供。

提问34:甲供材暂估价控制价给的是不含税金额,投标单位也按照控制价给的不含税金额填报吗

回复:详见提问17回复。

提问35:投标人需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暂列金)的10%,而专用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中标价-含税暂列金额-含税工程暂估价)的10%,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以合同专用条款“3.7.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准。

提问36:因**市投标软件制作软件对投标文件大小有限制,且综合单价分析表在清单中已有体现,建议不要求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工程量清单”PDF文件中是否再合并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不做强制性要求。

提问37:招标文件P354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 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和“竣工验收”环节信息,其中, “工程基本信息”环节包括“详细信息”和“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竣工验收”环节包 括“竣工验收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详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信息”上的 “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信息”截图显示“暂无数据”的,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环节的“业绩技术指标详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业绩技术指标详情”上的“工作结束时间”为准。上述截图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的,补充提供“两平台”“合同登记信息”环节截图信息,包括“合同登记信息”列表和“合同登记信息详情”,合同金额以“合同登记信息”上的“合同金额(万元)”为准。请问该描述中“上述截图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的建设规模是否指竣工验收信息栏的合计金额该合计金额是否必须要求达到招标公告要求的合同金额若合计金额未达到但是签订的合同协议书金额已达到,此情况是否予以认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第(三)小节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后注解的要求执行,****委员会认定为准。标书代写

提问38:关于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认定范围,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情形下,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各自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均可纳入本次招标的有效业绩认定范畴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执行。

提问39:请问甲供材暂估价****9511.35元是否已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及附加税费

回复:详见提问17回复。

提问40:请问“附件:郫温2#地块材料设备选品牌3.4”中列明的推荐品牌,投标人应如何填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阶段是否将此表作为附件上传到“七、其他资料”完全响应即可,待中标后再由中标人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材料的具体品牌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阶段不强制要求此表作为附件上传到“七、其他资料”,待中标后再由中标人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材料的具体品牌。

提问41:请问人工费调整费率是否按“川建价发〔2025〕41号 四****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整的批复”中费率执行

回复:是。

提问42:请问可调差材料的基期价格,是以**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哪一期作为基准和“附件6:**市**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2号地块施工可调材料一览表”中的不含税基准价须保持一致吗请予以明确。

回复:具体详见可调材料一览表。

提问43:请问技术标准要求中提到的需提供的资料、证明材料等内容是否为中标后提供

回复:中标后提供。

提问44:“郫温2#地块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p120,”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对箱体的安装方式如:明/暗装、开关元件及进出线连接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虑后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书中箱体需注明尺寸。” 疑问:由于本项目配电箱过多,且图纸中并未标明箱体尺寸,因投标阶系统图未深化、元器件品牌未确定无法填报具体的尺寸,能否中标后在实施阶段根据厂家深化设计后在确定具体尺寸。

回复:具体尺寸由施工单位根据具体出线回路自行深化。

提问45:因**市投标软件制作软件对投标文件大小有限制,且综合单价分析表在清单中已有体现,建议不要求上传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详见提问36回复。

提问46:招标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2022 年 1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中:(1)要求资质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和“竣工验收”环节信息,其中,“工程基本信息”环节包括“详细信息”和“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竣工验收”环节包括“竣工验收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详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信息”上的“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信息”截图显示“暂无数据”的,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和“业绩技术指标”环节的“业绩技术指标详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业绩技术指标详情”上的“工作结束时间”为准。上述截图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的,补充提供“两平台”“合同登记信息”环节截图信息,包括“合同登记信息”列表和“合同登记信息详情”,合同金额以“合同登记信息”上的“合同金额(万元)”为准。请问该描述中“上述截图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的建设规模是否指竣工验收信息栏的合计金额该合计金额是否必须要求达到招标公告要求的合同金额若合计金额未达到招标文件业绩金额要求是否需要提供合同登记信息栏的截图合同登记信息栏金额达到招标文件业绩金额要求****委员会对此类情形无法定义影响评标结果,请招标人明确。标书代写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第(三)小节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后注解的要求执行,****委员会认定为准。标书代写

提问47: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注释内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我单位已完工的项目,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仅出具《竣工验收证明书》,文件名称与“竣工验收报告”不完全一致。上述《竣工验收证明书》均包含工程名称、规模、竣工日期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参建单位盖章和“竣工验收合格”等结论,能够充分证明工程已按规定竣工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交易中心发布的类似项目答疑公告,均明确允许以“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等竣工验收资料”作为“竣工验收报告”的有效证明材料,前提是签章齐全、内容完整。综上所述,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是否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对“竣工验收报告”的要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第(三)小节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后注解的要求执行,****委员会认定为准。标书代写

提问48:招标文件P232“A.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B. 保函和保证保险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 疑问:建议修改为:“A.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B. 保函和保证保险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49:招标文件P232“A.履约保证金现金的退还及展期: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申请资料并经发包人签审流程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现金的40%(不计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申请资料并经发包人签审流程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现金的60%(不计息)。” 疑问: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申请资料并经发包人签审流程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现金的100%(不计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50:招标文件中“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条款设置: 投标人 2020 年 03 月 01 日(近6 年)以来获得过 1 ****协会发放的房屋建筑类项目鲁班奖,得 1.5 分,最高得 3 分。(需提供奖项证书或相关网站公示信息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认为,该条款不合理设置过高获奖门槛,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平竞争原则。 1. 鲁班奖获取难度极高,不具备普遍适用性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最高荣誉,每年评选数量极少,且对承建单位的项目规模、技术水平、综合实力有极**求。绝大多数具备本项目施工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尤其是省内中小型建筑企业、区域龙头企业,均无机会获得该奖项。将此作为加分项,实质上是将大量符合项目施工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排除在公平竞争之外。 2. 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构成不合理限制 本项目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未证明鲁班奖与本项目的施工质量、技术要求存在直接、必然的关联。以是否获得国家级最高工程奖作为评分依据,并非基于项目本身的技术难度和质量标准,而是变相抬高准入门槛,限制了市场竞争的充分性,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 3. 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中包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等情形。本条款以国家级稀缺奖项作为加分依据,明显与项目实际需要无关,属于典型的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撤销或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加分条款,取消与项目实际需求无关的获奖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51:招标文件P239“5.1.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发包人将根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的规定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全部损失。” 疑问:建议修改为:“5.1.3……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发包人将根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的规定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全部损失。”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52:招标文件P245“B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对施工平面布置的调整提出任何索赔” 疑问:建议修改为:“B发包人对施工平面布置调整,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53:招标文件P264“12.4.1.2进度款 ①第一次支付(若有):若发包人确定本项目分批次销售,合同范围内首批次销售楼栋施工达到预售条件的层数,首批样板间完成装修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且首批次工程达到申报预售证的条件后,支付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已完产值的80%,并扣回第一次预付款。首批次销售楼栋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 ②第二次支付:合同范围内所有楼栋施工达到预售条件的层数,样板间完成装修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若有),且工程达到申报预售证的条件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和含税暂估价)的30%; 招标文件P265“专用合同条款 12.4.1.6 如承包人提供保函形式质量保证金,发****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后,发包人累计支付至竣工结算金额(扣除甲供材料金额)的95% ,承包人须提交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时发包人对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履行情况进行确认,扣除相关处罚及支付第三方单位的费用后(如有)按约定支付。” 疑问:本项目进度款按照进度节点进行支付,且进度款一次性扣除,两次进度款支付间隔周期可能较长,我方存在一定垫资风险。需要沟通确认分批次数以及各批次开工时间节奏,尽量增加支付节点以加快我方回款周期。同时,应明确进度款支付至97%(即除质保金外)的支付节点,或者在12.4.1.6条中提高支付比例。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调整。

提问54:工业厂房、钢厂、发电厂类的项目获得的鲁班奖是否满足房屋建筑类鲁班奖

回复:工业厂房、钢厂、发电厂类的项目获得的鲁班奖满足房屋建筑类鲁班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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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市**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2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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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窗体顶端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市**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2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1.替换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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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6
答疑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郫温综合开发项目2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答疑文件、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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