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西**路银来花苑
B幢101室北首、202室等2宗商业用房
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定于2026年4月3日10时整(如是在信息披露**期内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浙交汇”平台对**市**区西**路银来花苑B幢101室北首、202室等2宗商业用房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注: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及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n/zhzxgk/)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 )。标书代写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竞得人未在前述约定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竞得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费用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每期的租赁费用应在上一期到期提前15日以上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赁费用的2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取整十位)。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2、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下午5时止,第三个周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下午5时止,第四个周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3月26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4月1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406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
****公司咨询电话:0577-****0075
****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6283
****集团业务举报:0577-****5422
****集团纪检举报:0577-****8012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市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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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