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依建设单位申请,****规划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
| 项目名称 | 三**幼小一体化**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设计单位 | **华汇****公司 | |||
| 建设位置 | **县城XD-02-02-04 地块 |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规模 | 总用地面积38099平方米。 | 绿地率 | 35.03% | ||
| 建筑高度 | 建筑限高24米。 |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约35029.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381.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47.34平方米。(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
| 后退红线 | 见总平面图 |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依建设单位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总平面图、主要设计图纸以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开发区自然**所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 |||||
| 公告单位 | ****规划局 | |||||
| 公告期限 | 从2026年3月27日起到4月7日止 | |||||
| 公告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6年3月31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人作为听证参加人。 1、联系电话:****0515。2、联系人:付先生。 3、来信请寄:******所,邮编:317100 | |||||
****规划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