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镇万鳌公路东侧平河片临时地块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出租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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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地产

公开招租

**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6)第5号

经批准,****所拥有的**县鳌江镇万鳌公路东侧平河片临时地块三年租赁权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出租方):****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县鳌江镇万鳌公路东侧平河片临时地块三年租赁权,出租面积约4281㎡,首年租金起拍价8.62万元。租赁期限3年,无免租期。竞买保证金2万元。

注:1.买受人须在缴纳首年租金时另向出租方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租赁关系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买受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实地查看租赁地块、周边环境及租赁地块面积等相关情况,并对租赁地块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充分了解和认可,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且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次年起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租期起止时间根据《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确定。

4.出租场地不得用作废料垃圾(如建筑渣土、工程废料、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的堆场、仓储、转运、中转、装卸、销售等场地。

5.不得从事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化工生产、塑料制品加工等产生噪音、废气、废水的业务。

6.不得用于车辆维修、改装、拆解等活动。

7.不得用于养殖、种植(场地绿化除外)、餐饮娱乐、住宿经营、废品回收等活动。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搭建永久性建筑物、建设厂房、构筑物,不得从事任何工业生产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作为起拍价,不另设保留价。报名期间,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拍卖文件中约定的拍卖方式组织拍卖会,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将被确认为买受人,以起拍价成交。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 日至2026年4月 13 日17时(工作日);

七、拍卖时间:2026年4月14 日9时30分;

八、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地址:****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九、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十、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 名:****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营业部

账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 日16时。标书代写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冲抵买受人应缴纳的首年租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十一、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二、咨询电话:

****公司 137****2080

**** ****5733

****财务科(保证金) ****3058

****土地产权科 ****3022

十三、网址:http://www.****.cn/col/col****353018/index.html

****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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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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