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60327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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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0327
****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0327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鞋模加工项目

2. 建设地点:**市陈埭镇**村桂淮工业路389号

3. 建设单位:****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5. 项目概况:****位于**省**市**市陈埭镇**村桂淮工业路389号建设“****鞋模加工项目”,项目经营场所系****自有厂房。用地面积约3170 m2。项目投资100万元,项目新增职工33人,住厂人数23人;一年工作300天,两班倒,每班工作10小时,每天生产合计20小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外排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及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熔化、浇注成型、埋砂造型、下料、喷砂、打磨、砂处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熔化、浇注成型、埋砂造型等工序废气收集经“高压湿电除尘器”(TA001)处理,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喷砂、打磨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TA002)处理,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砂处理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于前段车间无组织排放。

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昼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熔化渣、不合格品、废钢丸、收集粉尘、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机油空桶、废料桶、底渣、废切削液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含切削液金属屑经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外卖给有主体****公司回收用于金属冶炼。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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