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6日我局拟对1个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923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4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金港大道128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美鸿****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甲类仓库和测试车间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现有产品生产线的变动,不新增现有产品产能,不新增用地,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研发楼附属建筑危险化学品仓库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一座化学品甲类仓库建筑面积约85.1平方米,包含易制爆化学品库、实验室用化学品库、物流甲类化学品库、危废仓库,各仓库建筑面积均为21.275平方米;**一座测试车间,二层轻钢结构,建筑面积约667.4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以及其他仪器设备,开展振动实验、盐雾实验,满足阀片、钢带产品的测试、研发需求,实验后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依托隔油池处理,与制纯浓水一同接管至******公司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经北山河排入长江。 (三)本项目新增甲类危废暂存废气及甲类化学品储运废气,均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甲类仓库风机以及测试车间空压机、冷干机、激光测振仪、车铣床、芯轴磨床、轧辊铣床、轧辊磨床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阀片、废钢带、纯水制备废滤芯,定期回收利用或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滤芯(净化空气)、盐雾废液、废清洗液、甲类废包装物、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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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