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3-26
关于拟对****年产3000吨PVC板材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6年3月26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3000吨PVC板材技改项目 | **省**市**市泽国镇楼下村水仓工业区1号楼 | **** | ****位于**市泽国镇楼下村水仓工业区1号楼。项目拟投资592万元,购置冷混合机组、挤出机、模具、定型台、三辊冷却、牵引机、砂光机、粉碎机、剪切机、粉磨机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3000吨PVC板材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拆包、投料:拆包、投料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经1套“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粉磨粉尘1:粉磨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同投料粉尘一并经1套“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砂光粉尘:砂光粉尘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同投料、粉磨等粉尘一并经1套“一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粉磨粉尘2:粉磨粉尘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粉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 挤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喷淋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经电解除垢,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厂区内总排污口达标纳入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固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集尘灰、一般包装材料、水垢杂质、沉渣、废砂带等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7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