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3-26
关于拟对****年电泳加工金属件8000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6年3月26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电泳加工金属件8000吨技改项目 | ****开发区上马工业园**路西侧盛阳路东****公司厂区内) | **** | ****拟投资600万元,****公司的2#厂房1楼,并购置电泳线、抛丸机、纯水制备机等设备,实施年电泳加工金属件8000吨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运营阶段: (1) 废气: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及烘干废气:分别收集后汇总一并经水喷淋(二级)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 (3)噪声:合理规划生产车间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按规范要求落实,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要求;2、危废暂存库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晒、防渗、防风、防雨,各类危废分类收集、存放。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7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