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中心D座2206室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U盘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0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主**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6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主**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63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634,000.00元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63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期105日,整体服务期限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合同包2(**主**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0,000.00元
| 2-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主**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止。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主**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时间以所属日期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所属日期为准),****机关****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标书代写
合同包2(**主**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时间以所属日期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所属日期为准),****机关****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标书代写
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至 2026年04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时间)
途径:**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中心D座2206室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U盘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中心D座2206室****第一会议室
开标地点:**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中心D座2206室****第一会议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8)《****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0)《****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策;
(11****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街11号
联系方式:0913-****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98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仕路、李寅辰、李维婧
电话:029-****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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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