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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5年度
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涨价补贴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厅 ****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要求,****中心****运输局和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形成自评报告。2025年度自评结果如下:我市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自评总分为394.8分;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总分为0分;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总分为30分,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总得分共计357.94分,出租车电动化自评总分为760.3分。
现给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向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可查线索。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0596-****692。
附件:1.**市2025年度农村客运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考核评分表;
2.**市2025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评分表;
3.**市2025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考核评分表;
6.**市2025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自评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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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