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2027年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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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1、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要求,加强公务车辆加油综合管理,规范公务车辆加油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2026****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入围工作。本次征集范围覆盖省本级及各地市、****事业单位,面向车辆类型为传统燃油车。通过集中采购降低公务车辆加油成本,为采购人和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交易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机制。 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可同意执行,****事业单位适用。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王似玉

3、联系方式:0451-****5675

4、联系地址: ****岗区长江路130-6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2026-2027****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分局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采购人向本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服务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 1.供应商必须在**省内能够提供便捷的加油服务,满足公务车辆所需的各类油品添加,必要时可上门办理加油卡。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集、处理、提交采购服务对象的单位信息、车辆信息、加油数据等相关信息,并能够提供任一加油卡当前最少3个月以上的加油明细和监控录像。 3.协助采购人将成交****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便征集人按照框架协议采购规定进行数据统计。

服务标准: 1.供应商必须在**省内能够提供便捷的加油服务,满足公务车辆所需的各类油品添加,必要时可上门办理加油卡。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集、处理、提交采购服务对象的单位信息、车辆信息、加油数据等相关信息,并能够提供任一加油卡当前最少3个月以上的加油明细和监控录像。 3.协助采购人将成交****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便征集人按照框架协议采购规定进行数据统计。

供应商响应内容: 加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结合采购人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需求,供应商需提供油品供应、卡务服务、信息管理、政府采购系统对接四大核心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省内油品供应与卡务服务 1. 供应商需在黑****加油站点,为采购人公务车辆提供全品类合规油品加注服务,保障公务车辆在省内各地的加油便捷性,满足日常公务出行、跨区域公务活动的油品需求。 2. 针对采购人公务车辆加油卡办理需求,供应商提供上门办卡服务,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对接采购人,整理办卡所需资料,完成加油卡开户、激活、绑定等全流程操作,减少采购人线下办理的人力与时间成本。 3. 持续保障加油卡正常使用,为采购人提供加油卡挂失、补卡、密码重置、额度调整等日常卡务咨询与办理服务,响应及时、流程简便。 二、信息采集、处理与提供服务 1. 信息采集与处理: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规范采集、整理、处理采购服务对象的单位信息、车辆信息、加油卡信息,以及公务车辆加油过程中产生的加油时间、加油站点、油品类型、加注量、消费金额等加油数据,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且符合采购人信息管理规范与数据安全要求。 2. 信息提交与明细提供: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指定的格式、频次提交上述采集处理后的各类信息;针对任一公务车辆加油卡,可随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加油明细报表,报表内容清晰列明加油核心信息,支持采购人核对、统计与管理。 3. 监控录像提供:采购人需调取加油卡相关加油监控录像时,供应商需在合规前提下,快速检索并提供对应加油场景、加油时段的监控录像,录像画质清晰、内容完整,满足采购人核查需求,且录像保存与提供流程符合国家安防与数据隐私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系统对接协助服务 供应商需指派专人协助采购人,将本项目****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填报规范、数据格式进行整理,配合采购人完成成交信息的上报操作,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提交及时,保障征集人能够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的相关规定,顺利开展后续数据统计、备案等工作。 四、服务保障原则 供应商在提供上述全部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地方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坚守数据安全与信息保密原则,不得泄露采购人单位信息、车辆信息、加油数据等涉密内容;同时保障服务响应效率,针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与问题咨询,做到及时对接、高效解决,全力保障采购人公务车辆加油服务的顺畅开展。

2
服务名称: 本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为采购人(服务对象)提供公务车辆加油服务应达到的服务标准

主要服务内容: 1.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质量合格的油品,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 2.入围供应商应确保其加油设备的计量准确性,加油机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 3.入围供应商应按框架协议采购的相****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与选定其为成交人的采购人签订加油服务框架协议(合同),****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填报相关加油成交内容及费用。 4.入围供应商从事加油服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服务标准: 1.入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质量合格的油品,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 2.入围供应商应确保其加油设备的计量准确性,加油机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 3.入围供应商应按框架协议采购的相****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与选定其为成交人的采购人签订加油服务框架协议(合同),****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填报相关加油成交内容及费用。 4.入围供应商从事加油服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响应内容: 加油服务项目核心服务内容 结合框架协议采购要求及公务车辆加油服务规范,入围供应商需严格履行油品质量、计量保障、协议对接、诚信服务四大维度服务职责,具体服务内容明确如下: 一、油品质量保障服务 1. 供应商需严格依照国家现行油品质量标准,为采购人提供质量合格的各类燃油产品,燃油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从源头保障公务车辆用油安全与使用性能。 2. 建立油品质量管控机制,定期自主将燃油送至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同时积极配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开展的抽检工作,主动提供油品检测相关资料,留存检测报告备查。若检测结果出现异常,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并采取整改、更换油品等有效措施,确保油品质量持续合规。 二、加油设备计量保障服务 1. ****加油站点加油机等计量设备的计量准确性,严格按照国家计量管理相关规定,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加油机检定,确保加油机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检定证书齐全可查。 2. 建立加油机日常维护与校准机制,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加油机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排查计量偏差隐患,若发现计量设备异常,立即停机检修并重新检定,杜绝计量不准问题,保障采购人加油消费的计量公平。 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对接与信息填报服务 1. 供应商需严格遵循**省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规定,在被采购人选定为成交人后,****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与采购人完成加油服务框架协议(合同)的线上签订工作,协议条款严格贴合采购要求,签订流程合规、高效。 2. ****政府采购系统信息填报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及系统填报规范,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准确、及时填报加油成交内容、消费费用等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信息与实际服务情况一致,满足政府采购数据统计、公开与备案要求。 四、诚信合规服务 1. 供应商在开展全部加油服务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行业服务规范,依法合规经营。 2. 秉持公平、公正的服务准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采购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不实施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主动接受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存在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3
服务名称: 商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1.第二阶段由各采购人依据本次征集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从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中自行选择加油服务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或合同,并报各级财政部门备案。2.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加油服务期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开始计算。3.加油服务采取油卡制度,加油资金结算由各采购单****加油站)在本次入围优惠条件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服务标准: 1.第二阶段由各采购人依据本次征集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从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中自行选择加油服务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或合同,并报各级财政部门备案。2.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加油服务期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开始计算。3.加油服务采取油卡制度,加油资金结算由各采购单****加油站)在本次入围优惠条件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供应商响应内容: 公务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相关服务内容 结合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实施流程与约定要求,明确**选定、协议有效期、服务模式与资金结算相关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选定与协议备案服务 1. 本次采购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二阶段采购人将依据本次征集要求,结合自身公务车加油的实际需求,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自主选定**的加油服务供应商,入围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意向沟通,响应采购人的合理对接需求。 2. 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达成**后,双方签订正式的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合同,协议/合同条款需贴合本次征集要求及双方实际**需求,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 3. 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按规定将签订的正式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合同上报至各级财政部门完成备案手续,配合提供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备案流程顺利完成。 二、框架协议与服务期约定服务 1. 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需严格遵守本次征集的各项约定及自身承诺的服务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合规、优质的加油服务。 2. 具体加油服务期限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正式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启动加油服务,供应商需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持续保障服务质量不打折扣。 三、油卡服务与资金结算服务 1. 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统一采取油卡制度,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加油卡配套服务,保障油卡正常使用,满足采购人公务车日常加油的基本使用需求。 2. 加油资金结算遵循双方约定、优惠落地的原则,各采购单****加油站)在本次征集确定的入围优惠条件基础上,按照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结算流程开展资金结算工作。 3. 供应商需为资金结算提供便捷、规范的配套服务,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结算所需的票据、消费明细等资料,确保资金结算工作高效、准确开展,无推诿、拖延情况。

4
服务名称: 入围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 加油****加油站点有开展促销活动或有提供其他优惠的,在本框架协议优惠折扣基础上叠加享受促销活动或其他优惠。

服务标准: 加油****加油站点有开展促销活动或有提供其他优惠的,在本框架协议优惠折扣基础上叠加享受促销活动或其他优惠。

供应商响应内容: 公务车加油服务优惠叠加实施方案 为落实公务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保障采购人在框架协议优惠基础上,****加油站点当日促销及其他优惠,规范优惠叠加的执行流程、适用范围与保障措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原则 1. 合规叠加原则:严格遵循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所有优惠叠加均在框架协议既定优惠折扣基础上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 当日有效原则:****加油站点的促销活动、其他优惠,仅以公务车辆加油当日站点实际开展的内容为准,采购人车辆加油时可即时叠加享受。 3. 透明公**则:供应商需保证促销活动、其他优惠的内容、规则、适用条件公开透明,主动向采购人告知,确保采购人清晰知晓可叠加的优惠权益。 4. 便捷享受原则:优化优惠叠加办理流程,确保采购人公务车辆加油时,无需额外繁琐手续,即可自动叠加享受优惠,提升加油服务体验。 二、优惠叠加适用范围 1. 主体范围: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合同的采购人,其备案的公务车辆持协议约定加油卡加油时,可享受优惠叠加政策。 2. 站点范围:供应商在**省****加油站点,均纳入优惠叠加实施范围,采购人公务车辆在任一站点加油均可适用。 3. 优惠类型 - 促销活动优惠:加油站点当日开展的油品直降、满减、赠礼、积分加倍等各类现场促销活动。 - 其他优惠:供应商面向普通客户公开的非框架协议约定的常规优惠、节日专属优惠等(不包含仅限个人客户的专属优惠)。 - 以上****加油站点加油当日正式推行、对外公示的内容,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三、优惠叠加执行流程 (一)优惠公示环节 1. ****加油站点的显眼位置(如加油机旁、收银台、站点入口处),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单页等形式,实时公示当日开展的促销活动及其他优惠内容,包括优惠规则、适用油品、优惠力度、生效时间、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驾驶员加油时可清晰查看。 2. 供应商建立优惠信息告知渠道,可通过线上通讯群、短信通知等方式,向采购人同步所辖站点近期及当日的优惠活动信息,便于采购人合理规划加油安排。 (二)加油消费环节 1. 采购人公务车辆驾驶员持协议约定加油卡,****加油站点加油时,工作人员核对加油卡信息确认符合协议要求后,首先按照框架协议优惠折扣核算加油费用。 2. 工作人员随即核对当日站点促销/其他优惠规则,确认车辆加油行为符合优惠适用条件后,在框架协议优惠的基础上,自动叠加享受当日对应优惠,无需采购人额外申请。 3. 加油完成后,加油机小票、消费凭证需清晰列明框架协议优惠金额、叠加优惠金额、最终结算金额等明细,确保费用核算透明可查,驾驶员可当场核对确认。 (三)结算对账环节 1. 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资金结算时,需在结算单据、消费明细报表中,单独列示每笔加油业务的框架协议优惠、叠加优惠的具体金额及计算依据,与加油凭证内容保持一致。 2. 采购人核对结算资料时,若对优惠叠加金额、核算方式有疑问,供应商需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保对账工作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1. 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优惠信息的更新、公示与同步工作,****加油站点当日优惠信息公示及时、内容准确,无遗漏、虚假公示情况。 2. 建立优惠信息变更应急机制,若加油当日优惠活动临时调整,需第一时间更新站点公示内容,并同步告知采购人,避免出现优惠叠加争议。 (二)服务保障 1. ****加油站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优惠叠加的核算规则、操作流程,能够准确、快速为采购人办理加油及优惠叠加手续,提升服务效率。 2. 设立优惠叠加服务咨询与投诉热线,采购人若遇到优惠叠加无法享受、核算错误等问题,可随时拨打热线反馈,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结果。 (三)监督保障 1. 供应商****政府采购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优惠叠加的执行记录、核算凭证等相关资料。 2. 若供应商未按本方案执行优惠叠加政策,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供应商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可按协议约定终止**。 五、附则 1. 本实施方案作为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内容,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需严格遵守。 2.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3. 本实施方案自双方签订公务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之日起生效,随框架协议有效期终止而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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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公务车辆加油折扣

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填写加油折扣,报价折扣不得高于98%,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服务标准: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填写加油折扣,报价折扣不得高于98%,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内容: 公务车加油服务项目投标报价限价说明报告 为规范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项目供应商投标报价行为,保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合规开展,明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相关要求及后续执行标准,特编制本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告编制背景 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分为征集入围与合同签订两个阶段实施。为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兼顾供应商服务能力与采购人实际需求,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项目征集要求,特制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标准,为项目评审、后续合同签订提供明确依据。 二、投标报价最高限价设定标准 本次项目供应商投标报价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供应商需以填写加油折扣的形式进行报价,核心限价要求为:投标报价折扣不得高于98%。 本限价标准中的“成品油零售价”,指投标当日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对应油品零售价格,为市场统一基准价格;“报价折扣不得高于98%”,即供应商承诺的加油优惠折扣,需低于或等于98%(例如97折、96折等),不得出现98.5折、99折等高于98%的报价,确保采购人能享受不低于2%的基础加油优惠。 三、限价的后续执行效力 本次设定的98%折扣,作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具有明确的约束效力,具体执行规则如下: 1. 第一阶段征集入围环节,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限价标准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凡报价折扣高于98%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取消入围资格。 2. 第二阶段合同签订环节,采购人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签订的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合同中,约定的加油优惠折扣不得高于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且不得突破98%的最高限价标准。 3. 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基础加油优惠折扣,需始终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提高折扣比例(降低优惠力度),若因成品油零售价调整,优惠折扣仍需按合同约定比例执行,且不高于98%的最高限价。 四、限价执行的保障措施 (一)报价审核保障 本次项目投标阶段,将安排专人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对折扣填写是否符合98%的限价要求,同时核查报价依据是否以当日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确保报价真实、合规、符合限价标准,审核结果留存书面记录备查。 (二)合同约束保障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正式合同中,将明确载明本次项目98%的最高限价标准,以及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约定双方均不得擅自突破限价调整优惠比例,同时明确供应商违反限价约定的违约责任,为限价执行提供合同层面的约束。 (三)监督管理保障 ****政府采购相关监管部门,将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优惠折扣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核对加油消费凭证、结算单据等资料,核查供应商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折扣及限价标准提供服务。若发现供应商存在突破限价、擅自降低优惠力度等行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五、附则 1. 本报告中所称“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投标阶段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当日的公布价格,合同履行阶段指油品零售价格调整当日的公布价格。 2. 本报告作为本次公务车加油服务项目征集文件的补充说明,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均需严格遵守。 3. 本报告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项目征集要求执行。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报价折扣 % 折扣率 0 - 98 98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7年11月20日

征集人:****
2026年03月2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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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2027年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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